作者:
ALI5566 (阿里)
2015-09-08 21:03:50請問版主能不能回應一下版規到底有無違法?
這是你之前的公告:
9/05 FallRed □ [公告] 關於1-4-2板規 #1Lwdc7oM
你在裡面提到 公布匿名信箱寄出去的信 原則上要收件者與寄件者都同意
不然會有法律上的問題 你也以此為理據選擇不公開匿名信箱寄出的信件內容
那我們接下來看一下版規怎麼說的
5-4 寄(約炮)信給匿名帳號,或徵求msn、電話或者任何個資等聯誼行為
→ 經板主判定確有其意,一律水桶3個月,
並於公告附上該信件以求公正。
公告他人寄給匿名信箱的內容請問有經過收件者和寄件者雙方的同意嗎?
如果沒有的話(這基本上不用說也知道)
這些是什麼? 是不是版主違法的證據呢?(只列舉最近的三篇)
● 467 m爆 3/31 ttb □ [公告] 水桶名單
477 m爆 8/18 ttb □ [公告] 水桶名單
● 478 m爆 8/25 ttb □ [公告] 水桶名單
你現在說公布匿名信箱信件違法 難道你不知道版規怎麼寫的嗎?
你也不是今天才上任 版規有違法疑慮你怎麼不吭一聲
難道今天這些違反法律的公告是ttb發的就不干你的事了嗎?
這條版規已經沿用六年了 從匿名帳號出現的時候就有
這些違法的行為你還要裝作不知情嗎?
可不可以請法律顧問出來解釋 這條版規到底有沒有問題
沒問題的話你之前公告說不得公開私人信件就是胡謅
有問題的話全部的版主都該負起應負的責任
該道歉的道歉 該賠償的賠償
希望能盡快看到你的回覆
※ 引述《FallRed (落紅)》之銘言:
: 律師剛剛才下班,所以現在才有空回覆我,我也就這麼晚才來發文。
: 一、針對 rocfrank 跟 FrostMaiden 兩造的事情
: 因為是板上推文引發的爭端,我想我可以幫你問問律師。
: 律師的回應是:
: 針對rocfrank
: rocfrank 宜再檢視自己的推文跟事實有多少出入,並做好蒐證與備份,以做為法律攻防
: 依據。
: 針對 FrostMaiden
: 小組長要提出什麼法律途徑,都是中華民國法律賦予之個人自由與權利,板主跟律師不會
: 干涉,也依先前公告不會提供任何協助。
: 二、至於babycat170一事
: 噓 babycat170: cherrychiao 落紅版主叫我低調是因為現在風向不對,發 09/08 17:03
: → babycat170: 言只會被掃到颱風。我被ttb要真相的截圖也早提供給版 09/08 17:03
: → babycat170: 主了。啊不就還好我不是公眾人物,不然我也要被你們這 09/08 17:03
: → babycat170: 些人搞到身敗名裂?以上,不再回應了。 09/08 17:03
: 圖在這裡: http://i.imgur.com/YCmnF9b.jpg
: (經cat170 ttb 兩方同意po出)
: Q:為什麼我要叫babycat170低調?
: A:
: 1. 因為這是ttb用自己帳號跟你喇賽,跟匿名信箱要圖根本兩碼子事情。
: 2. 你也不是被匿名信件騷擾的當事人(你自己有說覺得沒被騷擾),出來講這些
: 我是覺得沒有什麼幫助,只是增加一個被砲火攻擊的目標而已。
: 3. 事實證明真的被集火了。
: 4. 基於不想看一個沒什麼關係的人被轟,我就建議你別發文了,你也同意。
: 三、幹嘛鎖文
: 保全證據,以利法律調查,其他跟這兩造爭執無關的人就別出來喊燒了,所以鎖文。
: 大概回復到這裡,謝謝大家。
他有一天凌晨解釋了 公告說把之前水桶的人放出來結果被大家罵了以後 凌晨又刪公告 當沒這件事
作者: ALI5566 (阿里) 2015-09-08 21:06:00
水桶那篇我有看到啊 我還在下面推亡羊補牢我幾乎在他每一篇公告下面都會推文叫他請法律顧問解釋從來沒鳥過我
作者: ALI5566 (阿里) 2015-09-08 21:09:00
好說歹說我也是五六耶 這樣不給面子
豈止是違法 這根本是企圖散佈於眾 以讓當事人難以在社會生存的下場 簡單說就是存心致人於死
作者:
LOWJ ( 時機若對 )
2015-09-08 21:15:00怎麼辦,如果跑來喊告要不要鎖島民是不是都想去法院罰站?
總之趁被鎖文先推文 沒有爆 落紅會看不見這篇 > <還有這裡是鄉民吧 島民是KOMICA
作者: frogman1128 (迷彩) 2015-09-08 21:17:00
版主何時要全面改選啊?!
作者: ALI5566 (阿里) 2015-09-08 21:18:00
小組長不用出來解釋嗎 違法證據確鑿耶
作者:
LOWJ ( 時機若對 )
2015-09-08 21:20:00台灣島居民
作者: larashinews (小魯妹阿吉('‧_‧)) 2015-09-08 21:21:00
出乃解釋
作者: ALI5566 (阿里) 2015-09-08 21:28:00
本版法律顧問這件事我也覺得超怪 真的有這個人嗎?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5-09-08 21:31:00給推,高調一下XD
作者: ALI5566 (阿里) 2015-09-08 21:31:00
真有這個人幹嘛不用自己的帳號出來發文?好業績不賺嗎?
免得法律顧問自己被告啊 到時候不是又要再請一個?然後那個法律顧問也被告...
作者:
qqq0103 (fqdf)
2015-09-08 21:32:00======================推!!版主官官相護很明顯=========
作者:
Hui859 (Hui)
2015-09-08 21:32:00律師不得公開招攬業務 不過顧問要把全名掛出來
作者: ALI5566 (阿里) 2015-09-08 21:33:00
每次出來解釋法律疑慮的時候附上律師事務所電話 ok的
作者:
mlda888 ((╭ ̄3 ̄)╭♡ )
2015-09-08 21:36:00===================版主什麼時候要全面改選阿==========
作者: ALI5566 (阿里) 2015-09-08 21:36:00
我覺得又會被裝沒看到
作者: szshiauguei 2015-09-08 21:36:00
幫推
作者:
Hui859 (Hui)
2015-09-08 21:37:00西斯版2.0 學生/版主 今天你選那個身分?
==========為了避免違法 先鎖文喔==============
作者:
LOWJ ( 時機若對 )
2015-09-08 21:40:00我喊那麼用力都沒鎖,我是草民等級不足還是沒有買商城道具?
你要先儲值5000塊升級成為vip5 就能開通鎖文服務
對了,比b都可以同意跟寶貝貓的信件公佈了,那匿名帳號其他信件呢?既然堅持要雙方合意!落紅你聯絡的到比b,幫大家問問看嘛,你也不會這麼累對吧
作者: ALI5566 (阿里) 2015-09-08 21:43:00
真的耶
作者:
LOWJ ( 時機若對 )
2015-09-08 21:44:00沒想到鍵盤柯南那麼多 該鎖了吧
==========商城道具要去哪買我剛剛看了一下 發現到我的身分竟然是賤民
作者: apjj (shadow77) 2015-09-08 21:44:00
推
作者:
AJizz56 (阿雞濕56)
2015-09-08 21:48:00高調,請出來說明
作者:
qqq0103 (fqdf)
2015-09-08 21:50:00========請板主要做就好好做,詢問比b=================
作者:
LKN555 (好的)
2015-09-08 21:52:00小圈圈~快找比b串供看怎麼說明吧
========請板主要做就好好做,詢問比b============
作者:
goldenx5 (鍵盤金X5ˊ_>ˋ)
2015-09-08 22:00:00幫熱鬧
作者:
Hui859 (Hui)
2015-09-08 22:01:00結果爆也不會出來回應C大的論點 2.0要發威了抓緊阿
========請板主要做就好好做,詢問比b============
作者: touchbird (新竹彭于晏) 2015-09-08 22:10:00
紅:幹 隊友都是智障
作者: ALI5566 (阿里) 2015-09-08 22:11:00
版主出來說明 東摳也不要再躲了
作者:
LOWJ ( 時機若對 )
2015-09-08 22:12:00幫補
作者:
mlda888 ((╭ ̄3 ̄)╭♡ )
2015-09-08 22:12:00=========版主有刪42917,卻沒空回覆板友疑問??=========空
作者:
Ho1liday (江湖唯有英雄志)
2015-09-08 22:13:00版主在整理精華區 沒空啦 你們別吵
============呼叫東摳 呼叫東摳==================
作者: ALI5566 (阿里) 2015-09-08 22:18:00
小組長說今晚採取法律行動嗎?可否請小組長幫問律師?
有沒有大大要把共用帳號違規轉信問題呈報Sysop板?
========本篇為了保全證據 即將鎖文 謝謝大家=====
看站方是不是要說是小組問題 共用帳號可是跟站方申請
作者:
joeboy (揪立)
2015-09-08 22:29:00看文回文囉
作者:
TopTen (TopTen)
2015-09-08 22:37:0056中肯 以後我就是topten5566
作者:
nixon00 (我選擇擁有這個回憶)
2015-09-08 22:53:00推
作者:
TopTen (TopTen)
2015-09-08 22:54:00好欸 中文我都想好了 就叫頂尖五六 帥啊
作者: Norespect (記得要一直呼吸) 2015-09-08 23:01:00
幫推
作者:
cakin (TOMTOM)
2015-09-08 23:06:00上一篇怎刪了 有人有備份嗎 戰內500p
作者:
b339961 (水雲渺)
2015-09-08 23:11:00500P
作者:
cakin (TOMTOM)
2015-09-08 23:12:00找到了不用了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5-09-08 23:13:00小組長又更改判決了 證明本魯ㄅㄠㄅㄧˋ之說是事實
作者:
reDQ6 (reDQ6)
2015-09-08 23:18:00蛇鼠一窩,不意外
作者: ALI5566 (阿里) 2015-09-08 23:21:00
小組長平常都在幹嘛啊 這次事件的上個判決已經是去年了今年的申訴都沒處理嗎
現在是什麼情形,轉錄那幾篇不是比b幹的,那是誰??
作者:
https (熱鬧一下)
2015-09-08 23:31:00一登場就hold住全場順便拉支線 也是蠻妙的
作者: centos 2015-09-08 23:34:00
推
作者:
ligacul (真假仙)
2015-09-08 23:47:00煩,到底是要跟你解釋啥雕? 你要選版務?管到馬奶去了
作者: kassak (kassak) 2015-09-09 00:00:00
推個
作者:
tracy0620 (å…å…©å‡)
2015-09-09 00:04:00幫推
看完改判 有三篇匿名帳號寄出不是比B所為? 那代表....
光看這篇跟上篇的版主推文數,可見堂堂版主已被.....
作者:
FallRed (落紅)
2015-09-09 00:16:00那三篇是使用者寄進來的 組長看錯
作者: ALI5566 (阿里) 2015-09-09 00:25:00
落紅大有打算回應這篇的疑問嗎?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5-09-09 00:28:00想想我也真該死 竟然忘了備份標題被毀屍的證據Orz
作者:
LOWJ ( 時機若對 )
2015-09-09 00:45:00有去當學生啦 現在沒版主
作者:
Zed5566 (杰哥56)
2015-09-09 01:04:00並高調,推56
作者:
father7 (father7)
2015-09-09 01:08:00吵架吵到上法院頗呵
============================該被天打雷劈溜=======
作者:
feisky (飛斯凱)
2015-09-09 01:49:00推
作者:
on543 (金腳趾)
2015-09-09 02:51:00他就看準鄉民只會鍵盤嘴砲不會真的按鈴提告啦 根本不會怕時間久了 他們裝死久了 一切就淡了 顆顆他在跟比b討論如何河蟹 然後晚點再來鬼打牆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5-09-09 03:05:00呵呵
作者: ALI5566 (阿里) 2015-09-09 03:15:00
去看了組務版才發現小組長也挺扯的 申訴檢舉完全不理只有這次ttb的事情鬧夠大才做出今年第一個判決
作者:
on543 (金腳趾)
2015-09-09 03:19:00河蟹咩
不過我喜歡看約x被公告水桶的囧樣啊xd 精蟲上腦水桶冷靜一下也好
作者:
ac4r (Detective)
2015-09-09 03:36:00今晚,別為我哭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σ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作者:
hccj0914 (jacktsai)
2015-09-09 04:16:00鄉民管真多~真棒
作者: aaa5055 (鬼島蛋捲) 2015-09-09 04:42:00
幫高調就算有看到也置之不理 認為鄉民拿他沒轍吧
作者: ALI5566 (阿里) 2015-09-09 06:48:00
有啦八月那兩篇有碼ID 露臉照沒碼 在八月前好幾年份的公告連ID都沒有碼
作者:
nsjmy (農只有農)
2015-09-09 07:14:00集氣
作者:
Cybermark (耗呆版張娜拉是我老婆)
2015-09-09 07:16:00拿到權力就迂腐囉?
作者:
w00850 ( Su)
2015-09-09 08:37:00推推
作者:
avtime (戒菸中)
2015-09-09 08:58:00版主都假裝沒看到這篇
作者:
sean02045 (sean02045)
2015-09-09 09:13:00結果版主回了句廢話就繼續神隱 呵呵
作者: randomno (Ran) 2015-09-09 09:46:00
板主就來回個屁話就神隱,現在到底哪個人要出來負責解釋
作者:
benji2007 (Man no fear)
2015-09-09 10:02:00哀
作者: GreenDick (綠色迪克) 2015-09-09 10:31:00
高調
作者:
qqq0103 (fqdf)
2015-09-09 10:53:00============版主回了屁話,想等風頭過後,約跑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