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09 自由時報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陳姓男子僱徵信社人員,發現妻子跟張姓男上司於情人節
當天南下300公里,到台南的民宿偷情,上門抓姦時,妻子衣著整齊,2人否認通姦,結果
檢方要陳男拿出「關鍵證據」衛生紙送驗,他氣呼呼地說:「被我阿嬤當垃圾扔了!」因
罪證不足,檢方日前將全案予以不起訴處分。
陳男指出,今年2月14日情人節晚間,妻子與張男到台南市某民宿床戰,經他與徵信業者
進入房內抓姦在床,怒告通姦。
陳妻辯稱,當天張男開車載她去台南出差,同住一室,但沒有嘿咻,睡著後,先生帶徵信
業者、民宿老闆娘敲門,一進去就錄影,先生拉開張男的棉被,說要拿垃圾桶內疑似沾有
精液的衛生紙去化驗,並要與她離婚,她說,當時驚嚇到根本沒心思詳閱內容,就直接簽
了離婚協議書。
張男則稱,載陳妻去台南出差,雖同住民宿一房,但沒嘿咻,陳男說,若不簽協議書就要
告他,他當時也沒仔細看內容就簽名。
陳男說,抓姦時由民宿老闆娘敲門,妻子衣著整齊應門,張男則躺在床上,他拉開棉被,
發現張男上身赤裸,下身僅著睡褲,外褲掛衣架上,廁所地上有水漬,沐浴用品也使用過
,認為2人有性行為。
檢方勘驗現場蒐證錄影,陳妻與張男均否認發生性關係;檢方詢問最重要的證物、現場垃
圾桶內的衛生紙下落何處?陳男才氣呼呼地說,因與2人在派出所達成協議,未經警方扣
案,且事隔已久,竟被阿嬤誤以為是一團垃圾,隨手就丟掉了。
檢方認為,在沒物證的情況下,當時2人所簽協議書內容,是由他人先行撰擬,再拿給2人
簽名,無法排除2人僅出於息事寧人動機,即草率簽名,因此該協議書也不能當作通姦證
據,全案予以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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