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0324/823480/
高雄一名曾姓男子前年7月和邱姓等友人一起到夜店為邱男的黃姓女友慶生,共4男3女喝得爛醉後到附近摩鐵休息,其中一名A女更從夜店吐到旅館,醉得不醒人事,不料一夥人清醒後,黃女發現男友竟與A女全裸交疊在床上,怒甩男友兩巴掌,A女則告邱男性侵,不料檢警採集檢體送驗後,竟在A女胸部與外陰部採到曾男DNA,才還邱男清白。高雄地院今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判曾男2年徒刑。
判決指出,2014年7月11日晚,曾男與好友邱男、許男,及邱許兩人的女友及A女兄妹一行人一起到夜店為邱男女友黃女慶生,席間因大夥喝了很多酒,曾男與許男先在深夜11點多到距離夜店約200公尺的汽車旅館訂1間房準備休息,隨後曾男於12日凌晨1時許先回旅館房間睡覺,許男與其女友後腳跟來也進房躺平,隨後邱男與女友黃女也攙扶已酒醉的A女回房,因A女酒醉不省人事,邱男遂請黃女外出尋找A女哥哥,隨後邱男也因酒醉睡著。
不料黃女出去不久返回房間後,發現曾男睡在沙發上,許男與女友睡一張床上蓋著被子,另一張床上也蓋著被子,一掀開竟是全身赤裸的邱男與A女,邱男還趴在A女身上,黃女大怒之下先打了邱男兩巴掌,然後叫醒眾人問發生何事,邱男清醒後雖喊冤不認非禮A女,但仍挨告。
邱男被送辦後,檢警偵查將A女胸部與下體採集的DNA與邱男比對,竟不相符,經再比對在場的許男與曾男,發現A女左右兩側胸罩內側與外陰部均留有曾男DNA,於是依乘機性交未遂罪起訴曾男。
曾男到案後否認,稱當天他喝得爛醉後就先到旅館房間休息,對之後的事情完全沒有印象。律師則替曾男辯稱,曾男到旅館房間後曾嘔吐,不排除A女可能是沾到嘔吐物,才會在身上檢出曾男DNA等,還說黃女離開房間不到10分鐘,時間短到根本不夠曾男性侵A女,甚至再將邱男搬到床上等行為。
法院審理後認為,依其他證人證詞,曾男在旅館房間內時曾兩度幫許男開門,而黃女叫醒眾人並哭泣時,曾男還曾輕拍黃女背部安慰她,認為曾男並非如他所辯醉到不醒人事地步,且A女身上確實採到曾男DNA,認定曾男當時見眾人各自睡在沙發與床上,認為有機可趁才下手脫去A女衣物企圖性侵,但因故無法進入而作罷,因此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判他有期徒刑2年。(王吟芳/高雄報導
不要陷害別人 自己不就沒事了
話說 明明是中文 卻看不大懂 還是41J表達能力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