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一篇自己的經驗吧
要告性侵犯操他媽的難
所以被性侵的時候我們要如何保護自己
第一次發生的時候
相信妳手邊沒有任何的工具可以蒐證
有就太好了
能錄音就錄音
錄音裡面的內容
絕不能有“情投意合”的對話
要有反抗的意志
這種人的辯詞都會是
1.妳沒有說不,我以為妳是同意的
2.妳若不喜歡怎么讓我做這麼多次
3.我沒有強迫妳
請記住了
強迫
很多人會叫妳自己脫衣服
叫妳說幹我什麼的
問妳是不是也覺得有感覺很爽
要不要繼續什麼的
是為了閃躲未來官司上的辯證
#妳自己脫的
#妳叫我幹妳的
#我沒有性侵妳
在這種聰明的人面前
妳得冷靜的不做反應
妳必須要反過來威脅她
有色無膽的人會怕
妳比他更怕才造成了他惡向膽邊生
遇到了
請勇敢的冷靜的兇回去
錄音器材打開
手機直接拿著錄影
逼他放棄
還得求妳刪資料
因為爆出去絕不止妳一個
別刪掉任何記錄
留底 才能保護妳
才能在必要的時後拿來幫助你或別人
任何書面記錄
對法官都不是最直接的證據
儘能參考
★法官真的會當“參考”喔★
妳跟朋友說過誰對妳怎樣
想請他出庭當證人
★法官也是拿來當“參考”喔★
因為我錄到被侵犯的影像
我沒有反抗的很明顯
所以法官會“看不出來”
你是不是故意“誘使”老師犯罪要敲他一筆喔!
給所有的鄉民
說要去告他
說告他就能怎樣怎樣
若妳真的走上了這條路
妳才明白在司法面前
妳的清白有多麼像渣
反覆的問妳有沒有在過程中體會快感
為何不反抗
偵查庭問一次
法官問一次
律師問一次
妳告訴爸媽一次
妳的傷口要被扒開來看好幾次
妳夠堅強勇敢面對每次去回想這些被傷害的時刻嗎
很痛苦但妳走了這條路
這條在台灣還像是泥濘般的正義道路
很苦
發生種種超乎妳想像的事
妳都要堅強
對方請四個律師
各種不同的奇招攻擊妳
要把罪減少到非性侵只有猥褻
試問
吃我懶趴沒有插入行為沒有性侵
這話妳聽過嗎
妳相信法官也會被對方辯白給動搖嗎
被性侵要揭發犯人
還要能判他罪
罪證確鑿
不是那麼容易的事
嘴砲我也會
真的告了才知道
原來法官念的法條跟我知道的道德是兩回事
原來要我被幹了才是性侵
摸一摸沒什麼的
老師是在教你性相關的事情才碰你
老師沒有脫你褲子
你自己脫的
總之
被害人當下要冷靜反擊
現在手機方便
直接拍他
應該是能起到很大的作用
被長期侵害的妳們
勇敢的拒絕
去看心理醫生
去做心理諮商
要上法院就要做好兩敗俱傷的準備
妳想要在法庭上要求的正義
會被打折
但妳要換個方式想
妳的勇敢
將為更多人免於將來被侵害的痛苦
我在那次的法庭犧牲了三年光陰
我換了一筆跟我無關的和解金
這筆錢對我一點用都沒有
因為我損失的遠超過你給我的錢
但我做了一件事
我讓那一個老師再也不敢碰學生
地方上的人也知道他的行為
會防範他
這就是我們能為社會做的最大回饋了
我現在還是能正常打炮過日子
只是每次我看到狼師長期性侵被告
我就知道
又是另一個漫漫長路的法庭人生
台灣何時能重罪這些渣
台灣何時能將性教育正面的全面的推廣
這些事能不能不再發生了
但我知道渣之所以是渣
因為他的腦袋裡想的跟你不一樣
妳不能改變他
但妳能武裝自己
讓自己免於危險
提高警覺
身邊的人往往最容易下手
也成了妳最難說出口的惡夢
防人之心不可無
原po辛苦了 拍拍…真心覺得有慾望要嘛自己動手要嘛花錢解決 無視他人意願跟權益真的很垃圾
作者:
jbc9926 (娜娜娜~~~~可以穿的)
2017-05-06 13:18:00這個勇敢的路途真的讓人無助,但退縮就成全那些犯罪者了
作者:
jbc9926 (娜娜娜~~~~可以穿的)
2017-05-06 13:21:00行房紀錄器是為了怕被吉吧= =跟這又不一樣
不管是怕被告還是怕被性侵都是一樣的道理,錄像永遠是還原現場的直接證據,我希望以後所有摩鐵的房間都能有一套
作者:
jbc9926 (娜娜娜~~~~可以穿的)
2017-05-06 13:27:00........
一定要勇敢站出來指證,這樣才有人能幫助妳,謝謝原po的勇氣
作者: boarorpig (boarorpig) 2017-05-06 14:00:00
推
作者:
Lume0117 (曼特寧..)
2017-05-06 15:07:00你好勇敢,我連告訴爸媽的勇氣都沒有...台北有推薦的心理諮商嗎?我不想試不想一直重複講如果是被帶到偏僻的地方性侵呢?能活著我都覺得是奇蹟
為你的經歷難過補充一個資訊 現在已有性侵案減述程序 在理想狀況下被害人不必重複陳述案發經過
作者:
Haeniel (路人甲)
2017-05-06 15:34:00最近看下來 很多人都有遇過 不好的遭遇啊
作者: m7686287 2017-05-06 15:43:00
原po辛苦了
作者: wynton 2017-05-06 15:50:00
推
作者:
n98802001 (å°å°è³“)
2017-05-06 16:24:00推
作者: frogman1128 (迷彩) 2017-05-06 16:51:00
台灣法官就是機八毛,一點屁用都沒有
推 但在法律上講求證據是沒錯的 許多程序是為了發現事實 但還是辛苦了 希望某些制度能改善
作者:
kv8220 (比安å¡)
2017-05-06 19:50:00辛苦你了!
作者: benmapleleaf (小班) 2017-05-06 20:40:00
原po辛苦了
作者:
blueck ( 科科不入)
2017-05-06 21:21:00心疼原PO。
作者: smartrose (飆風玫瑰) 2017-05-06 22:40:00
謝謝你的勇敢經驗談 我們女生自己真的要注意!太過天真單純只會讓自己處於危險之中QQ 靠自己保護自己!
我記得強制脅迫被害幫口交也算強制性交罪,法條有寫。然後有一個案例是加害強制口交被害,那時沒前例,造成法界議論。之後我沒再追蹤後續,不知道以後會怎麼判。
作者:
darkout (不前進也不後退)
2017-05-07 00:04:00推!
作者:
kiwiwoo (MI妮)
2017-05-07 02:05:00你以為要被性侵了還可以從包裡掏出手機來錄影?
作者: bell09282001 (人生阿......) 2017-05-07 04:32:00
加油
作者: alohays (17) 2017-05-07 04:59:00
幹台灣真的很多八七恐龍法官
作者:
adduck 2017-05-07 15:55:00拍拍!原Po勇敢!!
作者: jt1134111 (僵僵) 2017-05-08 02:28:00
推推原po妳辛苦了!!
作者: ohohhelen (噢噢海倫) 2017-05-09 07:50:00
你好勇敢,拍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