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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忌妒父親要再婚」十九歲女竟與父親亂倫
106年5月29日
八年前,香港一名十九歲的少女,在安慰心情低落的中醫父親(當時五十一歲)時,竟跟他亂倫發生性關係,獻出自己初夜,兩人的肉體關係更一直持續,還曾拍下性愛片段。
這對父女早前在香港地區法院承認兩項亂倫罪,今天(廿九日)女兒方面透過律師求情,指出自從母親離家出走後,她必須「女兼母職」,並錯將愛情投射在父親身上,後來因為得知父親打算與未婚妻再婚,「感到妒忌」才想到獻身父親,試圖挽留。
案情指出,前年八月廿日,正在就讀中學的兒子購物返家時,驚覺父親全身赤裸,姐姐則正在洗澡,心中產生懷疑。兩個月後,他在父親的眼鏡盒中發現一張記憶卡,裡面竟有六段父親與姐姐的性愛片段,當下他以手機複製影片。之後與老師和學校社工商量,幾經猶豫,隔月終於決定報警。父女二人就此被捕。
現年廿六歲的女被告透過律師求情指出,本案不涉違反誠信,且十分不尋常,案中女兒與父親並未如一般案件視對方為性伴侶,強調女兒為了父親,一度想過自己攬罪,以換取父親脫身。律師又說,被告女子胞弟當天舉報案件,純粹是因愛護胞姐,希望保講她,並不知道其實姊姊是出於自願,事後受到極大打擊,還罹患憂鬱症,需服藥治療,胞弟寫信向姊透露「你是我生命的一部分」,不能想像沒有胞姊的生活如何渡過。
律師強調,女被告對其他人的傷害性很低,對她而言,接受輔導將更有幫助。至於父親的代表律師也求情,被告對所做的事感後悔並已知錯,明白所做的事有違倫理,會負法律責任,又稱得到家人支持,報告指他重犯機會低,案發時女兒已是成年人且出於自願,他並沒有使用武力,要求輕判。
法官考慮到報告指出女被告需要心理輔導,故接納律師要求,再索取感化官報告,案件延後至下月十二日,將兩父女一同判刑。被告父親現年五十九歲,於一百零二年離婚、女兒則現年廿六歲,他們透露首次亂倫發生在九十八至一百年間,第二次於一百零四年十月至十一月間。(於慶中/綜合外電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