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來這招!她指定703號房,男網友光溜溜GG了。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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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13日06:53
別一時精蟲衝腦,男人,也要懂得保護自己。
今日出版的《聯合報》報導,李姓男子2年前在臉書認識1名女網友,她稱與男友吵架,
要約李男到賓館喝酒聊天,女方還提議「703號房不錯,因為我之前住過!」
李男褪去全身衣物後,女網友的翁姓男友及其友人等3人,突然踹門而入,
拍下李男裸身,女方衣著完整,李男穿上內褲與翁男談判。
翁男等人要求拿出2萬元處理,李男先給5000元,要求其餘改天再拿,
對方拿了錢就離開了。
李男「懷疑遭人陷害」報案處理。
女網友卻稱遭上下其手,檢方依妨害性自主提起公訴。
台南地院認為,女方指定房號且與男友等人供詞前後不一,諸多疑點有違常理,
判李男無罪,可上訴。
(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813/1181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