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06 19:26
新北市沈姓醫師遭指控對「拒絕婚前性行為」的學妹小婷(化名)指侵,被檢方起訴,沈
男喊冤稱「未違反學妹意願」,新北地院調查認為,小婷供詞有瑕疵,今天判沈男無罪,
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前年11月,沈姓醫師在網路上認識剛與男友分手的小婷,聊天後發現,她
竟是醫學院學妹。去年4月,沈男透過LINE邀小婷到他住家附近吃晚餐,餐後還邀小婷到
他的住處喝酒續攤。隔日凌晨,小婷微醺迷濛之際,睜眼發現沈男竟對她上下其手,她雖
反抗,仍遭指侵,檢方依強制性交罪嫌將沈男起訴。
法院審理時,沈男說,學妹喝醉後吐了,他扶她到浴室清洗,回到客廳後兩人開始摟摟抱
抱,愛撫、親吻,強調未違反學妹意願,學妹當時意識清醒。
法官認為,小婷案發後39日仍無法回想起事發經過,但於案發後449日、法院審理時,反
將案發經過說的鉅細靡遺,記憶未因時間而被淡化,有違常情,加上告訴人驗傷處女膜完
整,內褲底層及外陰部雖採得沈男DNA,但陰道口並未驗出,可見未遭強行指侵。
婦產科也診斷,小婷下體疼痛可能是陰道炎所導致,加上案發前,小婷就已失眠長達4週
,認為醫院評估她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部分有瑕疵,且小婷一開始說她遭性侵時有大聲求
助,後又改口稱求助的聲音非常小。沈男鄰居也供稱並未聽到有女性大聲呼救,合議庭認
為無法憑小婷不利被告的單一指述,認定沈男犯行,判定沈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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