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夜,是個下雨的夜晚。
分手後半年沒見了,妳來高雄玩,
我盡地主之誼,帶妳逛了新崛江、夢時代,
妳的笑容還是很迷人,不同的是我無法牽著妳的手,
因為妳已經是別人的女友了。
逛完街後,吃完晚餐已經晚上了,
坦白說我想不到還能帶妳去哪,
妳提議要不然來我房間坐吧?看電視?
我說好。
將妳帶回我房間,電視並沒有如預期打開,我將妳撲倒在床上,
親吻著妳的臉頰、耳朵,交往的回憶浮上心頭,
妳雖然不拒絕我的親吻,但卻不願意跟我接吻。
妳說,不行,接吻不行,
我問為什麼,妳說怕一發不可收拾。
是阿,妳是別人的女友,我也安分除親吻外沒任何動作,
我們雙眼對視,這時窗外下起了雨,很大的雨,
很不捨,但能怎麼辦呢?
我們相隔兩地,台北與高雄,遠距離很難維持我知道的,
甚至價值觀也不一樣,很累,認識了那麼多年,終究還是要結束。
妳說,要回台北了,車票已經買好。
留下來好嗎?雨很大。
妳搖頭。
那年的我,很聽女生的話,我不是那種強硬作風的男生,
那時候我還沒學會。
於是我騎著車載妳,雖然我們都穿著雨衣,
但暴雨還是將我們淋濕了一部分,眼睛也因雨水而睜不開,
一路上我們都沒說話,妳只是抱著我…
「#&*○#*§」妳說了些甚麼,但雨聲太大我聽不見。
「我說,你剛剛如果硬來,我不會拒絕」這次我聽清楚了。
於是我將車掉頭,狂飆回房間,狠狠地用肉棒插入妳的下體,感受妳的溫度,
我還是愛妳的。
但,
那年那夜,我是個紳士(或者說白癡?),所以並沒有這麼做。
將妳送到車站後,我們擁抱道別,
然後我一路上哭回家,雨水跟淚水已經分不清,
不是難過,是捨不得。
十年後的現在,我懊惱著,
裝甚麼紳士阿…為什麼妳要說那句話呢,
如果我們上床了,會改變甚麼嗎?
不…我想不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