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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4 10:07 聯合報 記者白錫鏗╱即時報導
大學生「忠哥」(化名)在台中市區租屋,他邀同學、學弟、學妹共同飲酒,欲施暴酒醉
的「小秋」(化名),她拒絕並說「如果我不想要,你就是在強暴我」後,仍遭他兩度性
侵得逞,台中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3年2月。
「忠哥」否認強制性交犯行,辯稱「當天飲酒的氣氛很好,還有玩親吻、舔耳朵等國王遊
戲,後來小秋拒絕他進去她房間睡覺及要求其他同學把他拉走,都是笑著跟他打鬧」。
又說他會拿走「小秋」的行動電話,是因為進房間後,她說要打給朋友說他賴在她房間不
走,之後兩人又聊了一下天才開始跟她接吻並自然發生性行為,過程中她均未表示拒絕,
第二次跟她發生性行為也是她同意。
被害人「小秋」證稱,當時她有跟他說「如果我不想要,你就是在強暴我」,他笑笑地說
好,但還是把她的衣褲脫掉,她又拿行動電話打給室友,他看到後又很快把行動電話搶走
並掛掉,性侵她得逞,她因酒醉沒有力氣把他推開。
判決書指出,「忠哥」與同校的女學生「小秋」都在台中市東區租屋,而「小秋」與他的
同學「小美」同住,104年6月29日晚間,「忠哥」與多名同學飲酒。
次日凌晨,眾人結束聚會,「小秋」要返回自己房間睡覺,「忠哥」見狀尾隨她至她房間
門口,向她表示他的房間睡不下,欲至她房間睡覺,她表示拒絕,但「忠哥」又跟隨她進
入房間,並保證不會對她做侵犯行為,她因酒醉疲累無力與他糾纏,只好答應讓他留在房
間內,慘遭兩度性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