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男網交15歲女「MTV包廂愛愛2次」 媽媽也被罰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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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和小賴認識後,在MTV包廂裡共發生了2次性關係。(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一名15歲的國三少女小美(化名)今年2月間,經友人介紹認識了一名17歲的男子小賴(
化名),同月12日、13日在中壢區圖書館附近的MTV包廂內發生性行為2次,最後被爸爸發
現後報警處理。桃園地院認為,小賴在餐廳打工的媽媽需連帶賠償10萬元;另少年法庭將
他裁定應予訓誡,並予假日輔導。
判決書指出,小美透過朋友介紹後,和小賴在臉書上成為好友,2人以Messenger 互相通
訊熟識起來,很快的發展出曖昧情愫;雙方今年2月12日、13日在MTV包廂內各發生過一次
性行為,最後被少女父親發現,全案因此曝光。
事後,小賴坦承犯行。法官認為,被告對少女身體及貞操有受到侵害,且必然造成一定程
度的負面影響,不過審酌被告仍就讀高中,且其母為高中肄業,在餐廳打工,每月收入2
萬多元,因此裁定少年母親連帶賠償10萬元。另外,少年法庭法官認為,小賴有違反刑法
第227條第3項規定,因此應予訓誡,並予假日輔導。
作者: cuckooc (cuckooc) 2018-10-06 19:25:00
如果男方是50歲, 罪名會更重嗎?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8-10-06 19:44:00
就兩人都未滿18歲,正常能量釋放
作者: drchen6 (johnyam) 2018-10-06 20:10:00
上次不是有個問U2包箱的也太剛好了吧~
作者:
PTTpeter ( ̄▽ ̄||)
2018-10-06 23:11:00如果男方否認,女方如何舉證有發生性行為!
作者: johnny721009 (猩猩) 2018-10-07 00:43:00
兩個人都未成年,為什麼只有男生有罪?有懂法律的大大能解答嗎?
作者:
israelii (chris)
2018-10-07 01:24:00說個笑話 性別平等...
作者: Expanse 2018-10-07 01:33:00
喊平等的都是
作者:
oSCo (SC)
2018-10-07 01:34:00227是罰和未滿16,性行為是16不是18,未滿18犯227會因為兩小無猜條款變成告訴乃論,但是男17女15,男的犯227,女的跟17男性行為不構成227
作者:
NingK (檸~)
2018-10-07 07:22:00樓上你的法律知識很恐怖啊首先兩個都沒227,因為刑法只適用滿18歲人另外雙方都未滿十八歲適用兩小無猜條款但無罪的部分是刑法,所以沒有判刑民事賠償和假日輔導跟刑法無關,所以另賠更正,刑法14未滿18減輕其刑
作者:
flybag (夢與真實)
2018-10-07 08:01:00罰小不罰大
作者:
holebro (穴弟弟)
2018-10-07 12:33:00唉我高中都在幹麻
作者:
mphstw (時速90Km/hr)
2018-10-07 16:03:00樓上 擠青春痘..
作者:
kanaya (KANAYA)
2018-10-07 18:22:0010萬幹15歲媽媽付錢
作者:
lie0114 (終生路人甲)
2018-10-08 17:22:00一炮五萬 乾脆叫兒子去嫖比較快 衰到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