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教練被控性侵女隊員 曖昧LINE對話認未違反意願
出版時間:2018/11/02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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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院。資料照片
桃園某國中張姓田徑教練任職學校期間與未成年女隊員發生性關係,案發後檢察官認為利
用權勢性侵還逼對方吞避孕藥,以對未成年人強制猥褻、性交起訴,不過地院審理時發現
兩人LINE對話曖昧,其他隊員也證稱兩人感情很好,教練買避孕藥時女隊員還在學校等並
未向他人求助,兩人交往並未違反女隊員意願,改較輕的罪責判處教練3年有期徒刑。
已婚的張姓教練2015年底與14歲女隊員不倫交往,到2016年4月被發現,兩人在學校體能
訓練室、儲藏室先後發生4次性關係,女隊員與教練的曖昧LINE對話檢方偵訊時曾詢問過
女隊員,但女隊員怕被別人誤解,向檢察官表示,我沒有印象、是我按太快打錯、是我不
小心按到、撒嬌部份是我要傳給朋友,但傳錯人。
而全案在地院審理時,法官詢問其他隊員,兩人在學校感情很好互動親密,女隊員出賽正
常,並沒有受到教練權勢威逼,教練怕女學生懷孕外出買避孕藥時,女學生獨自一人在學
校等候,難認定張難有違反女學生意願,日前審結以張男違反刑法227條對14歲以上未滿
16歲男女為性交、猥褻,判處3年有期徒刑。(突發中心吳詠平/桃園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