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刮完陰毛很敏感 醉OL感到淫同事正在摸...

作者: aaaaaaaaaaac (hello stranger)   2018-12-10 18:57:42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新北一名OL阿惠(化名)前年與同事唱歌飲酒,喝到無力行走,
同事郭男請纓陪她坐計程車返家,卻在車上對她摸胸襲陰,阿惠雖然喝醉,但因下體刮過
陰毛特別敏感,而察覺郭男的手不安分,酒醒後向同事抱怨,消息傳到郭男耳中,氣得要
告阿惠誹謗,原本不想追究的阿惠為了自清,提出猥褻告訴,最高法院日前維持原審10月
徒刑判決,全案確定。
2016年4月間,阿惠、郭男與其他3名同事一起到KTV狂歡,阿惠因工作不順心情不佳,多
喝了幾杯,茫到癱軟,同事只好把她揹下樓叫計程車,郭男見狀,自薦可以陪她共乘以策
安全,便扶著她上了林姓司機的車。
阿惠迷濛間,感覺胸部被人隔著衣服撫摸,一度懷疑自己喝醉誤認,沒想到該隻手竟然穿
過褲頭,往下探入私處,阿惠認為自己有刮過陰毛,特別敏感,可以感受到手的觸感與溫
度,這次絕對不會錯認,趕緊問「到家了沒?」郭男這才罷手。
隔天上班,阿惠向當天一同歡唱的同事抱怨此事,郭男輾轉聽到消息,自認沒有踰矩,憤
而跑去跟阿惠理論,嗆「讓說謊的人受到法律制裁」,揚言提告誹謗,阿惠不斷解釋自己
不想追究,但同事紛紛投以質疑眼光,羞得她一度哭著想跳樓自清。
幾經思考,阿惠認為應釐清真相,遂報警找出當天載他們的林男,林男證稱對兩人有印象
,因阿惠當時不斷反胃,有嘔吐的跡象,他擔心她吐在車上,因此特別從後照鏡觀察兩人
行為,有看到郭男對阿惠揉胸摸陰,還以為他們兩個是情侶。
一、二審認為阿惠與郭男無嫌隙,沒有誣陷理由,再加上林姓司機的證詞,均可證明郭男
乘機猥褻之舉,判刑10月;但郭男認為林男並非當時載他們的司機,證詞不足採信,上訴
最高院。
最高院指出,郭男所爭執的事項,已在一、二審就討論過,屬於事實認定範圍,不應當成
上訴三審的理由,再加上郭男並未提出原審有何判決違背法令之處,不符上訴要件,駁回
上訴。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637662
作者: francy430 (爬坡刷卡王)   2018-12-10 19:02:00
刺刺的......
作者: wubai1119 (EIGRP)   2018-12-10 19:11:00
一定很醜
作者: mikayu (mika)   2018-12-10 19:15:00
有沒有刺刺的
作者: tcc1231 (neal)   2018-12-10 19:19:00
所以男生有摸嗎
作者: b18902040 (烏龍茶)   2018-12-10 19:24:00
看不懂,一下林是司機,一下說不是
作者: iLeyaSin365 (伊雷雅鑫)   2018-12-10 19:24:00
為什麼一定很醜?
作者: Kobetakeall (科比)   2018-12-10 19:44:00
2樓的意思大概是 因為醜 同事不相信女的說男的摸他
作者: kenryu (愛留西恩)   2018-12-10 19:45:00
司機到底是誰
作者: andy89202033 (89202033)   2018-12-10 20:33:00
就是司機啊 被告認為不是而已。不過無冤無仇應該是不會無聊去做偽證
作者: herryson1223 (fillhao)   2018-12-10 21:13:00
司機:開個車也有我的事
作者: adoko (bigren)   2018-12-10 22:29:00
傻逼 女的不追究還去嗆聲
作者: eliashuang (affricaprince)   2018-12-10 22:35:00
郭男認為司機不是同一個的問題應該在一審跟二審就要提出來,上訴到三審只能提出法律條文適用的問題,郭男的律師難道不知道嗎
作者: steven751014 (小劉)   2018-12-10 23:44:00
女方一開始都說不追究了還自己送死
作者: asd07633   2018-12-10 23:57:00
台女
作者: hikari22 (心碎小子HBK)   2018-12-11 02:12:00
誣陷還需要理由喔XD法官有出過社會嗎
作者: kronis (狗蛋)   2018-12-11 08:30:00
可憐
作者: hjuif (Hjuif)   2018-12-11 09:01:00
這個男的真的是找死...
作者: andyd (重新開始)   2018-12-11 10:35:00
廢物敢做不敢當
作者: richard730 (Life Bubble GT)   2018-12-11 13:42:00
所以不是司機的人講的證詞也可以?鬼島+台女=完美組合
作者: koil (雞兔哥)   2018-12-11 19:34:00
踢到鐵板 司機應該看很爽
作者: node1 (我是主節點)   2018-12-12 12:29:00
臺灣只需要證詞就可以定罪嗎?太危險了
作者: IntroRomeo (羅密歐)   2018-12-13 01:19:00
一定喝醉了 自己也忘記在摸誰
作者: clever0705 (小卒)   2018-12-14 00:36:00
台女買通司機有很困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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