玷辱小外甥女還上訴求緩刑 二審以量刑夠寬容駁回
2019-11-15 08:12聯合報 記者白錫鏗/台中即時報導
堂舅阿火被控性侵就讀小5的外甥女,一審以他已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依加重強制性
交罪將他判刑3年10月,他上訴二審請求給予緩刑的機會,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一審量刑
已屬寬容,考量他對被害人的傷害鉅大,且宣告刑已逾2年,與緩刑要件不符,駁回他的
上訴。
判決書指出,阿火(化名)是被害少女的堂舅,明知被害人就讀小5,卻於去年在台中市
住處,不顧少女表示「不要」等語,違反她的意願,以手撫摸她的胸部、屁股、陰道,進
而以手指性侵被害人得逞,對被害人為強制性交,經少女的媽媽發覺有異,報警查獲。
台中高分院查出,阿火是被害少女的堂舅,未能妥適控制情慾,罔顧倫常,對外甥女為強
制性交行為,原應予嚴懲,惟他犯後坦承犯行,並與被害人及家人成立調解,且已履行完
畢,被害人的媽媽表示他有有悔過之心,所以與他成立調解,請法官給他一次機會,遂依
刑法規定減輕其刑。
二審合議庭認為一審將阿火判刑3年10月,認事用法均無違誤,量刑至為寬容,而無不當
,應予維持。而阿火上訴請求從輕量刑,並給予緩刑宣告機會;但本案一審法院量刑已屬
寬容,考量本件犯罪對被害人傷害鉅大,自不宜再予減輕量刑,且宣告刑已逾有期徒刑2
年,與緩刑要件不合,因此將阿火上訴駁回。
堂舅阿火被控性侵就讀小5的外甥女,一審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3年10月,他上訴
...求給緩刑的機會,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一審量刑已屬寬容,考量他對被害人的傷害鉅大,
且宣告刑已逾2年,與緩刑要件不符,因將他的上訴駁回。圖/本報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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