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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1 21:59 聯合報 / 記者卜敏正/嘉義即時報導
屏東縣王姓男子為職業軍人,去年1月到嘉義縣找曾姓前女友,趁機下藥將曾女載回布袋
住處性侵,適逢曾女生理期他也不放過,曾女兄長到住處找人,發現胞妹神智不清、下體
出血、房內多處血跡,以為被殺傷立即報警送醫,王男趁隙逃逸,檢警調查後到王男服役
單位將他拘提到案,昨天偵查終結,依妨害性自主強制性交罪起訴。
檢方調查,32歲王男與曾女原為情侶,王男在南部任職業軍人,因曾女家屬對王男個性、
行為有微詞,雙方前年11月王分手,曾女承諾送外套給王男,隔年1月3日王以此為藉口約
曾女見面,當晚並借住曾女布袋住處,曾女則到兄長家住宿。
王男隔日下午約曾女外出購買飲料、到釣蝦場,並趁機對曾女下藥,趁曾女神志不清帶回
住處性侵,曾女雖然適逢生理期出血,王男仍強行性侵得逞。
因當天下午曾女同事、兄嫂去電聯絡,發現電話裡的曾女語無倫次、說話無力,曾女兄長
擔心胞妹安危,立即外出尋找,到曾女住處發現房間上鎖、直覺有誤,立即借一把長梯攀
爬到住處2樓、破窗進入房間查看。
曾兄進入胞妹房間、發現床上多處血跡,胞妹全身赤裸躺在床上、神智不清,下體出血嚴
重,以為胞妹被刺傷立即報警送醫急救;王男則趁曾男破窗時從後門逃逸。
嘉義縣警方獲報發生凶殺案到場採證,發現曾女住處床上、地面、浴室都有血跡,垃圾桶
也有許多沾血衛生紙,經聯絡醫院,發現曾女雖神志不清但無明顯外傷,研判是經血,才
發現王男犯行,向檢方申請拘票將王男拘提到案,王雖辯稱是合意性交,但檢方透過相關
證詞及醫院診斷書不予採信,依刑法222條強制性交罪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