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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小弟弟嬌嗆一晚5千 美女OL慘遭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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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小弟弟嬌嗆一晚5千,美女OL慘遭性侵。(情境照)
2020-02-28 09:44:44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26歲張姓美女OL跟小3歲的林男嬌嗆一晚5千,
雖說是借住的代價,但林男卻誤認為張女可以直接上,於是在租屋處霸王硬上弓,
事後張女怒控性侵,林男辯稱她說不要應是女生的矜持,
結果檢方發現張女驗傷後全身無傷,現場也乾淨整齊無掙扎痕跡,不像是遭性侵,
全案不起訴。
23歲的林男與26歲的張女為朋友關係,
去年8月21日晚間張女到新竹縣竹北市林男租屋處內作客,
林男竟獸性大發,不顧張女言詞拒絕且以手推阻之反抗,
將張女壓制床上,強行褪去外褲及內褲,性侵得逞。
林男固坦承當時有嘿咻,惟堅詞否認強制性交,
辯稱二人及張女的陳姓男友3人為朋友關係,
案發前有經過陳男與張女同意,才與張女獨處,之前二人有過曖昧的對話,
他親張女時,張女也有回應,他脫張女上衣、牛仔長褲及內褲時,
當時張女口頭上有講不要,但沒有用手推或腳踢方式抵抗,
因此他認為這都是女生的矜持,並非抗拒發生性行為。
後來二人嘿咻時,結束後他看到張女哭泣,他問張女怎麼了,但張女沒有回應,
並去廁所洗澡,之後他看到張女蹲在廁所傳訊息,接著陳男打電話給他,
他當下沒承認跟張女發生性行為,事後才坦承。
檢方調查,張女雖指控林男違反其意願,對她強制性交,說林男先在把她壓倒在沙發上,
之後又把她抱到床上,她手腳被壓住,身體也遭壓住,
她有用力抵抗、用手腳掙扎,然醫院驗傷診斷結果,除處女膜無新傷痕外,
其餘身體包括四肢部位均無明顯外傷。
檢方認為衡諸常情,二人發生性行為過程中,若有以暴力壓制,
且被害人有劇烈抵抗動作者,其手腳應當有相伴而生指壓、擦挫甚至紅腫傷勢,
因此張女所述情節尚與常情相違。
且張女於偵查中證述,現場照片係案發後警察去現場蒐證的照片,
沙發跟床都沒收拾過等詞,
但根據照片沙發前茶几上擺有礦泉水、衛生紙及遙控器等物品,擺放尚屬整齊,
沙發與床的擺放亦屬平整,床上擺放有枕頭2個及摺放毯子2件,均擺放平整,
且床單完整覆罩於床上,並無鬆脫,現場未見有激烈肢體衝突情況,
因此張女指訴是否與真實相符,令人懷疑。
陳男聲稱是事後聽張女轉述,才知道林男強暴女友,
林男事後有打電話給他坦認有跟張女嘿咻,但沒有承認有強暴。
陳男另證述事先知道二人會獨處,張女事發前曾跟他說,之前曾跟林男說過一晚5千,
林男回說幾次都可以,是指借住房間的錢,堪認二人間曾有引人誤會的曖昧對話,
檢方認為林男辯稱他認為張女並非抗拒做愛,並非全然無稽。最後檢方不起訴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