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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的復仇 出軌照氣夫 還歡迎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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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資料照)
2020-02-29 05:30:00
小王撇清 當她離婚 否認愛愛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劉姓女子與丈夫感情不睦,
竟向老公坦白與林男發生性關係,並提供出軌照片等證據,供老公提告,
林男辯稱劉女騙他已離婚,並否認發生性關係,但劉女的閨密作證,
劉女曾說「我給老公戴了1頂綠帽子」、「有報復的快感」,
她也曾警告林男,劉女是人妻,「不能動她」,
台中地院認定雙方發生7次性關係,依妨害家庭罪判林男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
閨密作證 曾要小王別動人妻
判決書指出,2018年間,劉女於臉書單身離婚社團認識喪偶的林男,
2人從2018年4月至2019年1月,在汽車旅館等處發生性關係,還曾一起到中國旅遊,
劉女並保存旅館發票、2人相擁親吻照等證據,2019年3月把外遇一事告訴老公,
再提供親吻照等證據,由老公對林男提起妨害家庭罪告訴。
台中地院審理時,林男辯稱劉女在臉書的單身離婚社團騙他已離婚,
他也沒跟劉女發生性關係,劉女是被其丈夫威脅,才會編織謊言誣害他。
旅館發票為證 小王被判刑4月
法官卻認為,包括相擁與親吻照片,可證明2人關係親密,且旅館發票等證據,
可證明2人一起投宿。另外,劉女的張姓閨密作證說,她與劉女聊天時,
劉女說「有一種報復的快感」,給老公「戴了1頂綠帽子」,已跟林男發生性關係,
至於林男是否知道劉女有老公?
閨密則作證說,2人交往初期,她就警告林男,
劉女「尚在婚姻狀態中,你千萬不可以動她」。
法官認定雙方發生7次性關係,依妨害家庭罪判林男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
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