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見少女酒後獨自在床 男強吻、脫她褲被判5月

作者: orz44444 (新台幣沒有國際信用!!!!)   2020-04-26 17:06:14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519608
2020-04-26 10:55 聯合報 / 記者邱瑞杰/基隆即時報導
潘姓男子與一群人深夜喝酒聊天,他趁未滿16歲少女酒後獨自休息時,爬上床強脫少女外
褲,意圖性侵,有人聽到少女哭聲進房查看才作罷。檢察官偵訊時,潘否認犯罪,稱遭「
仙人跳」,被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嫌起訴。法院審理時,潘自白犯罪,改依強制猥褻罪判刑
5月,不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警方移送指出,潘男2018年12月4日凌晨1點多與洪姓友人、洪的余姓女友及簡姓、李姓男
子等人,在新北市金山老街附近聊天時,余女接到被害少女來電,稱心情不佳,洪駕駛潘
的轎車載余女和潘、簡到台北市接少女到金山,並由潘購買8瓶啤酒,帶往一處宮廟飲酒
聊天。
到了早上7點多潘提議休息,由未飲酒的洪男駕車載女友、潘男及被害少女,前往簡男老
家三合院後,洪再開車載女友回宮廟,騎回自己的機車。
潘見少女落單,進入房間強吻少女,並褪下少女外褲到膝蓋處。少女在潘脫自己褲子時拉
回外褲,但又被潘強行褪下。此時洪和女友返回,聽到少女哭聲進房,少女邊哭邊跑出房
間,潘隨後也步出房門。少女事後由洪騎機車載離現場,少女家屬控告潘男強制性交未遂

檢查官偵訊時,潘男承認與眾人飲酒,後來有躺在少女旁休息,但否認有違反少女意願犯
行,辯稱沒有脫對方褲子,也沒有性侵,他是被「仙人跳」。
檢方查出,少女在當天上午8點半多,有用臉書傳送給友人「救命」文字訊息。潘男同日
上午10點5分起,密集用臉書電話打給少女,但都未接通。潘在12月6日凌晨0點半多以臉
書私訊少女,稱「要玩仙人跳是嗎?」「我連碰都沒碰到叫性侵?」等文字,認定潘觸法
,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嫌起訴。
法官審理時潘男自白有罪,經潘及辯護人請求,檢察官聲請改依協商程序進行獲法院同意
。受命法官獨任進行協商程序,蒞庭檢察官更正起訴罪名為「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
褻罪」,法官判潘有期徒刑5月,不得易科罰金。
作者: cheabar   2020-04-27 14:56:00
新北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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