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渣男騙女上床 民事責任跑不掉

作者: hvariables (Speculative Male)   2020-11-14 18:18:17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12565
渣男騙女上床 民事責任跑不掉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0/11/14/164.jpg
騙未婚女子上床,可能要承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示意圖,資料照)
2020/11/14 05:3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俗話說「騙感情,無罪」,致許多渣男確認女方成年、男未婚
女未嫁後,就有恃無恐。律師徐偉超說,如果沒有詐財或性侵害犯行,單純欺騙女孩情感
或「騙上床」,刑事上確實無罪責,但民事卻可能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民法第195條第1
項就列舉身體、自由、貞操等人格法益,受到不法侵害,得請求賠償;換句話說,渣男縱
使無刑事責任,仍得面對民事賠償。
小芳向朱姓大學生索賠案,法官以朱用詐術,侵害小芳的自由權、貞操權,因此判賠。
執業律師徐偉超說,就法律實務見解,用詐術等騙得女性的「第一次」,極可能構成侵害
貞操權,但如非「第一次」呢?他指出,得視個案而定,男女都有在性自主前提下,自由
選擇是否願意發生性關係,如果用詐術等不法手段,侵害自由選擇的權益,縱使不是「第
一次」,也可能構成侵害貞操權。
徐偉超說,法學有「精神表意自由權」一詞,指在無欺騙等狀況下,每人都有自由選擇的
權益,如消費者可自由決定買哪一輛車,但若車商詐騙,致消費者誤購泡水車,車商要負
賠償之責;同理,女子在不受欺騙等前提下,自由選擇交往對象,若騙情感或因此上床,
可能構成侵害自由權,得負賠償之責。
作者: Abruptly   2020-11-14 18:57:00
男生也可以適用這條嗎?
作者: BIGBBB (yaaaa)   2020-11-14 19:23:00
媽的一堆女的修圖約都沒事?
作者: marktak (天祁)   2020-11-14 19:51:00
放屁 女的也有爽到
作者: NaouZ (W3ME)   2020-11-14 19:53:00
所以說體位很重要,男騙上床,喬到女上位就表示女生是出於自願的。
作者: iLeyaSin365 (伊雷雅鑫)   2020-11-14 19:54:00
再讀一次條文身體自由人格法益「不法」侵害 不、法、侵害
作者: NingK (檸~)   2020-11-14 20:34:00
內文和標題沒關聯
作者: gostt (99%男生)   2020-11-14 21:14:00
女生修圖要不要算詐欺
作者: aocboy (↖☆煞气a作手★↘)   2020-11-14 21:29:00
何謂不法,好歹定義一下阿???詐術的定義要不要也來一下阿???
作者: Tenata (宅宅的天空)   2020-11-14 21:51:00
看到本人修圖就直接打槍他ㄚ
作者: a1983a (Bin)   2020-11-14 21:56:00
台女又多一條法可以用了
作者: Hawke222 (霍克)   2020-11-14 22:10:00
貞操權 又不等於 處女膜權…
作者: jasontzymann (梵天)   2020-11-14 23:16:00
哪裡被侵害?合意會不法?
作者: m12870598 (D槽守護神)   2020-11-15 00:33:00
草泥馬的打槍有的還要收打槍費!
作者: youmon   2020-11-15 01:09:00
這律師腦袋有洞嗎?
作者: sisi677 (灰在空中)   2020-11-15 07:27:00
台男有行房記錄器也無法自保了
作者: i9100 (i9100)   2020-11-15 11:25:00
很多女人從頭到尾都在騎驢找馬,始亂終棄,民事賠不完了
作者: apple94 (瑁)   2020-11-15 13:16:00
因為是用詐術啊 不過我覺得其實應該只算動機錯誤
作者: figgy (*v*)   2020-11-15 13:51:00
處男貞操權也判賠我就服
作者: Kysol9 (聽說崩崩回來過)   2020-11-15 21:09:00
騙感情怎麼定義?越想越不對勁嗎?
作者: donttry (愛為何這麼難)   2020-11-15 22:11:00
這認定標準法官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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