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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7 11:12 聯合報 / 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在桃園開食品行的男子王榆貿趁照顧單親女員工的5歲女兒時,剃光女童頭髮,逼女童喝
尿、下跪磕頭、舔他的生殖器和肛門,甚至射精在女童身上,一審判刑12年,二審改判16
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王榆貿上訴第三審認為,二審定應執行刑過重,也比一審多,卻未說明原因;但最高法院
指出,二審判決未有違法之處,且量刑也沒有超過法定刑度,事實審本來就有裁量權,因
此駁回王的上訴。
判決指出,王榆貿讓單親女員工帶女兒入住他的房子,也因為女員工家庭、工作因素,他
2017年7月起替女員工管教、照顧女童。
王榆貿同年7、8月期間,多次趁女童剛就寢未入眠之際,要求女童觀看他自慰,甚至要求
女童舔他生殖器;他剃光女童的頭髮,要求女童搬貨、喝尿、磕頭百下,還拿牙刷猛力刷
洗女童下體,不斷凌辱虐打;同年8月,鄰居看到女童臉部瘀青,懷疑遭凌虐報案。
王偵訊時坦承多次射精在女童大腿、臉部,但並無違背女童意願,將女童理光頭、罰跪,
都是她母親要求,也沒要女童舔肛門,因為自己是「同性戀」。
女童則證稱,王榆貿要求她都要「脫光光睡覺」,否則會被罵、被打,也常常睡到一半,
「被叫起來舔肛門、雞雞還有蛋蛋」,身體常被王的生殖器摩擦。
法官認為,女童所說的內容極為明確,也非一般兒童的日常生活經驗,若不是親身經歷,
很難憑空杜撰;桃園地院一審依加重強制猥褻罪等判王榆貿12年徒刑;高院二審審酌王的
手段殘虐,改判16年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另外,女童母親雖被檢方起訴,但一、二審均認為並無證據證明女童母親知情,判無罪確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