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rz44444 (新台幣沒有國際信用!!!!)
2020-12-12 17:30:41https://udn.com/news/story/7317/5087431
2020-12-12 15:47 聯合報 / 記者邵心杰/台南即時報導
「…我遇到XX,他叫快去睡覺,我就說我要抱抱,就去廚房,不但抱我,還強吻…」雲林
縣某計程車行38歲曾姓司機去年2月間被控在廚房內,強吻才念國中1年級車行千金,少女
將過程寫在日記裡頭被學校老師發現,告知老闆娘報警處理,一審被判8月徒刑,檢方認
判太輕,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認原審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駁回上訴,可上訴。
當時年僅12歲的車行千金,案發2天後在日記「…今天要睡覺前,我遇到XX,他叫快去睡
覺,我就說我要抱抱,就去廚房,不但抱我,還強吻,雖然很開心,但被媽唸差不多一點
突然很不開心!我被你抱了很多次,但親,又很好,我會進量勇感(儘量勇敢)的你親的
!…」。
2個月後,少女學校老師檢查其日記時發現不對勁,告知少女的母親,老闆娘得知自家車
行司機竟然猥褻女兒大為光火,立即報警處理。
曾否認對女學生有猥褻行為,他辯稱,那天他在車行的廚房弄東西吃,少女從後面抱住他
,他轉身推開她,轉身時可能不小心碰到其胸部,但沒有親她嘴唇。
辯護人表示,從少女日記所載內容,可以看得出來少女情竇初開情懷,且少女一直挑戰自
己的作法,所以究竟是少女主動要來擁抱曾,還是曾主動去抱少女,仍然可疑,依罪疑惟
輕及無罪推定原則,請對曾為無罪判決等語
少女指出,認識曾後有一點喜歡他;去年2月16日,在廚房裡,曾沒有經過她的同意,先
從身後環抱她,然後又到她前面摸她的臉、親她的嘴唇,一開始不知道他要做什麼,後來
他靠她越來越近,她就大概知道他要幹嘛。她還指控對方用手用力抓揉其胸部,痛到去看
醫師,但因少女證詞反覆,且僅單一指述,未獲法官採信。
台南地院合議庭認為,依現有事證,仍無從認曾於案發當日對少女所為自身後環抱進而親
吻嘴唇的猥褻行為,確實違反少女意願。原審量處有期徒刑8月,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量
刑也屬妥適,因此駁回上訴。
作者:
j42683 (blue84 )
2020-12-12 17:41:00不能
作者:
marktak (天祁)
2020-12-12 17:57:00現在是什麼鄉下都能叫千金了是吧
作者: patrick89817 (夜歌殘賦) 2020-12-12 18:05:00
千金不是對別人女兒的稱呼嗎
作者:
peterlee97 (瑋美絕倫迷)
2020-12-12 19:05:00為什麼雲林的事情去台南判?
作者:
focusd (jaychen)
2020-12-12 19:58:00沒證據,日記隨便寫寫的案子就判8個月。
作者:
adoko (bigren)
2020-12-12 20:00:00小學生寫日記都可以定罪....
作者:
avbb (餓到走路輕飄飄)
2020-12-12 20:58:00這個妹妹國文不及格嗎?在寫什麼東西怎麼那麼不通順啦
作者:
skyant (華仔)
2020-12-12 22:33:00日記寫被司機弄很開心是被媽媽念不開心 結果供詞又反覆
作者: robinnibor 2020-12-13 00:26:00
死神筆記本?
作者:
onSale ( )
2020-12-13 01:09:00親一下關八個月......
作者:
alumican (新電視 ya)
2020-12-13 01:16:00這樣就有罪?
作者:
l19900513 (needagirlfriend)
2020-12-13 02:25:00沒有更多證據一本日記就定罪,是在養公主還是母豬
作者:
owliper (阿酸ˊˋ)
2020-12-13 03:38:00我是覺得大家可以站在女方立場想一下啦 我覺得這件事不一定是真的 但當事人也沒有主動告知家長或是報警 說詞反覆也可能只是因為一個才國一的女生 心智不一定可以承受家人和男方和法庭等等的壓力
作者:
bigmao (馬不騾 B.M.)
2020-12-13 03:51:00我就問在座的法律人,證據呢? 日記嗎XDDD
作者:
BIGBBB (yaaaa)
2020-12-13 12:56:00看起來是媽媽想賺錢吧
作者:
losage (~黃粱一夢~)
2020-12-13 15:07:00台女又調皮啦,從小學習如何挖坑
作者: kkbush 2020-12-13 18:06:00
錯字一堆...卡差不多咧
作者: a1983a (Bin) 2020-12-13 18:10:00
12小六了,這文筆...
作者: andyd (重新開始) 2020-12-13 19:52:00
計程車司機不意外
作者: rongyaya (enyazo) 2020-12-15 12:57:00
日記判罪 林亦涵寫整本告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