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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偷情拍性愛片歡慶4周年,老婆查看手機意外發現怒提告。示意圖
高雄一名有錢的劉姓大老婆今年初發現丈夫在婚前竟是小王,交往一名李姓人妻,腳踏兩
條船和她步入禮堂,4年來丈夫遊走在兩女之間,還和李女拍性愛影片慶祝交往4周年,劉
女得知後氣得對李女求償200萬元。李女辯稱不知對方已婚,哭窮自己月薪3萬元,但法院
調閱她年收入高達370萬元,根本不是貧窮打工仔,判她須賠償劉女精神慰撫金80萬元。
判決指出,劉姓大老婆曾擔任房仲總經理,也操持一家保險經紀人事務所,年收超過600
萬元,是個經濟獨立的富婆。今年3月她拿丈夫手機查看資料時,突然看到丈夫與已婚李
姓女同事的Line對話,李女稱「今天是四年一次的特別日子,2/29表示我們邁入第四年了
,愛你」,而丈夫也傳送貼圖表示「愛你唷」,她才驚覺丈夫外遇,且已與對方交往4年。
但她與丈夫在2016年4月結婚,還差1個月才滿4年,意思是丈夫在與她張羅婚禮時就當了
李女的小王,並且在婚姻狀態存續中一直腳踏兩條船,遊走在兩女之間。
沒想到接下來她還看到偷情4年的外遇男女仍「性致」高昂,今年3月丈夫假借出差名義到
桃園與李女開房間,翻雲覆雨間拍下性愛影片,慶祝交往4週年。劉女怒不可遏,對李女
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200萬元。
李女被告後稱自己結婚10幾年,認識劉夫時是5年前的事情,當時他還沒結婚,後來她就
搬到桃園,自然也不知他何時結婚,是被告後才知道對方已婚,就斷絕往來了,否認性愛
影片是今年3月拍攝,也否認她是影中人。
但法院檢視劉夫與李女的微信對話,發現劉夫去年出國出差時,李女就傳訊給劉夫表達思
慕之情,劉夫笑回「才第二天」,李女突翻臉說「那是你老婆,不是我,你忙。」且兩人
互為臉書朋友,劉夫的感情狀態顯示為「已婚」,兩人又有多名共同朋友,李女難辯不知
她的小王已婚。
此外,劉夫出國時還傳A片給李女,跟她說:「我不在不能想好嗎?」李女回說:「這句
台詞是我要說的好嗎?」法官認為該對話隱含兩人彼此要求不在對方身邊不能想男歡女愛
之事,認定兩人確實交往且有親密關係;加上劉女提出的自拍影片是從劉夫手機下載,女
主角配戴與李女相同的飾品,認定該性愛影片的男女主角確實是兩人。
法院認為李女介入劉女婚姻近4年,與劉夫有不正當男女親密交往關係,侵害劉女配偶權
情節重大,雖李女自稱月薪3萬元,但法院根據李女去年和前年的所得清單顯示,在壽險
公司任職的李女年薪高達370、334萬元,衡量兩造身分、社會地位、教育程度、經濟情況
後,判決李女須賠償80萬元,可上訴。
(郭芷余/高雄報導)
民事案件編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9 年訴字第 871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