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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召女見時間到秒停 遭恩客逼喝「黏稠液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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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男不滿應召女時間到秒停,自己卻未射精,強逼喝「橘色黏稠液體」;北院考量王認罪
,依強制罪判刑。(資料照)
2021/01/11 18:46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陸姓應召女為王姓恩客提供「服務」,見表定15分鐘一到秒停
,卻引發王認為自己未射精,爆發口角;陸雖亮刀想逼退王卻被奪刀,還被逼喝「橘色黏
稠液體」;王在審理期間認罪。台北地院依強制罪判王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
。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8年9月,2人約定性交易,陸起初喊價一節15分鐘、2000元,王嫌貴殺價,
2人最終以1800元成交,隨即前往陸的分租套房性交。陸在王入屋後立刻按碼表計算時間
,待15分鐘一到,立刻推開王;但王認為時間還沒到,且因自己尚未射精,雙方爆發口角
。
衝突過程中,陸亮水果刀想將王逼出套房卻被奪刀,陸的右耳、手臂還被劃傷;王事後被
依強盜、恐嚇罪起訴。
北院認為,王雖以強暴方式妨害陸對外求援,但不具傷害犯意,不過王持刀脅迫陸,涉犯
強制罪,考量王承認犯行,犯後態度尚可,依2個強制罪併判王5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