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無明)
2021-01-17 18:38:0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117/1900728.htm#ixzz6jnfQGT7W
記者徐愷昕/高雄報導
女子小紅(化名)和男友阿漢(化名)一日與軍人好友洪男相約釣蝦,期間因阿漢有事先
走,結束後小紅遂與洪男一同搭車離開,不料途經市區某旅社時,洪男竟強拉小紅進入旅
社房間猥褻,直到櫃台打電話進房他才停手。案經小紅報警,洪男被依法判刑有期徒刑8
月,緩刑2年。可上訴。
軍人洪男(現已退伍)2020年2月間與三五好友相約鳳山區一釣蝦場釣蝦,聚會期間阿漢
因有事要處理,所以騎走了女友小紅的機車先行離開,故活動結束,小紅遂與洪男搭上李
姓友人的車返家。
返程至鳳山火車站時,洪男以「要跟人拿東西」為由下車,同時請小紅陪同前往,怎料,
當2人步行經過一旅社時,洪男竟強拉小紅進入旅社,並在旅社房間將她推倒在床,不顧
女方抵抗,以強暴方式將手伸入她下體撫摸猥褻,直到櫃台打電話進房,洪男這才停手,
而小紅也在脫逃後趕緊至附近警局報案。
法院審理時勘驗相關證詞及旅社監視器畫面,認定洪男犯行屬實;法官認為,洪男為滿足
自身慾念,竟違反小紅意願對她猥褻,侵害其身體自主權,造成女方身心傷害,行為實在
不可取,但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且目前已與小紅達成和解,對方表示願意原諒,審結依
現役軍人犯強制猥褻罪判刑8月,另予以緩刑2年機會,緩刑期間須付保護管束。全案仍可
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