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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公車癡漢胯下「硬督」 女高中生忍淚3招解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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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男在公車上對女高中生性騷擾,台南高分院判處5個月徒刑、緩刑2年。(記者王捷攝)
2021/01/30 23:21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嘉義某大學李姓碩士生2019年趁著高中學生放學時擠上公車,以
胯下碰觸女高中生,女學生當下覺得噁心、想哭,但看見李男還想找其他人下手,她把書
包側背阻隔李男,拿手機拍下他,拉走女同學,兩人下車告知教官並報案。李男被判處5
個月,但在台南高分院二審時,法官給予緩刑2年,沒有失去自由身。
2019年10月底,李男跟著一群女高中生擠上公車,碰觸前方女學生腰部和臀部,被害女學
生回頭查看,原本以為李男是不小心的,她側身站在走道時,又發現臀部、腰部有大面積
從後方碰撞,一回頭又是李男。
女高中當下覺得很想哭,但她心想必須冷靜下來,觀察到李男騷擾她後沒有下車,而是朝
著另一名女同學擠過去,她連忙把書包側背當盾牌防身,接著拿手機拍下李男的身影作為
證據,最後去救另一名女同學。兩人事後一起向教官說了這件事,教官建議報案。
而女高中生拍下的照片與公車上的監視器、一卡通刷卡紀錄及李男車牌等,掌握了證據連
結,但李男矢口否認指稱,女學生身高才160幾,他有180多公分,要碰她的腰臀必須要蹲
下來。法官則請155公分的助理現場實測,李男不用蹲下來也能碰到助理腰臀;女高中也
指認,李男疑似用胯下從背後碰撞她。
法官念在李男是碩士肄業、也沒有前科,並跟女高中生的告訴代理人達成和解,因此依性
騷擾防治法判處5個月徒刑,但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