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態班主任硬扳女童雙腿摸下體 法院斥戕害心靈判10年
2021-01-29 14:26 聯合報 / 記者曾健祐/桃園即時報導
桃園羅姓補習班主任趁接送1名5歲大女童上下課時,多次脫她褲子摸下體,對方不舒服夾
緊雙腿,卻遭硬扳開繼續猥褻,後來女童上廁所疼痛和母親訴說才曝光,女童並證稱「不
喜歡師丈這樣」,羅則坦承不諱,法院痛斥他戕害女童心靈,依4個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
制猥褻罪判羅10年,可上訴。
檢警調查,羅男在楊梅某私立補習班當班主任,負責課業輔導、開車接送孩童,2019年8
月至2020年5月間,羅趁著接送班上1名當時年僅5歲的大班女童,在下課時命她坐到右前
座,還將她褲子脫下撫摸下體。
女童因感覺不舒服夾緊雙腿拒絕,羅仍硬扳開她的腳繼續猥褻,直到去年5月女童回家和
媽媽說上廁所下體疼痛,對方詢問原因才驚覺小孩遇害。
檢方訊時,羅男對於強制猥褻均坦承不諱,女童也證稱,都稱呼羅男「師丈」,在去安親
班的車上會被羅把位置換到旁邊,羅還脫她內褲摸尿尿的地方,不喜歡師丈這樣摸她,所
以有把腳夾起來,但羅一直硬要摸,把她腳扳開。
另外,女童的母親也提出質問對方時,羅男的道歉影片、對話紀錄等,檢方認為羅犯嫌明
確依法起訴。
法院指出,羅男無視女童年幼,心裡、人格發展尚未健全,竟朝她4次猥褻,戕害其心靈
、兩性認知,客觀上並無足以引起一般同情之處,不予減刑。
法院審酌,羅從事補教業,本應善盡保護、教育之責,竟萌生淫念,對未滿7歲的女童強
制猥褻,嚴重影響其身心健全,4個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各判有期徒刑3年4月
,應執行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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