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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1 14:35 聯合報 / 記者林伯驊/高雄即時報導
有性侵前科的周姓男子2年前涉闖入澎湖馬公市某間酒店所承租的宿舍民宅,當時1間房內
小姐全裸走出浴室嚇得尖叫,周隨即掐脖推上床,小姐於是假裝示好「你要,我給你」,
還一起洗澡,讓周摸胸部卸下警戒心,後來趁一起外出吃東西求救成功。高雄高分院二審
依侵入住宅強制猥褻罪判6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家住澎湖的周姓男子(36歲)體重達百公斤,有妨害性自主、竊盜、強盜等前
科,平時無業,他2018年12月底,路過一間酒店承租的馬公市三民路宿舍民宅,他見大門
未上鎖便進入,並從201室偷走大門鑰匙。
周姓男子後來持續觀察宿舍人員進出,掌握作息,更看上住203室的小姐,2019年4月27日
上午6點多,他帶著手套、開門闖入並走上2樓,聽到203室有吹風機聲音,又正巧沒鎖門
,他一開門闖入,就和全裸走出浴室的小姐對眼。
小姐見狀嚇得尖叫,周姓男子便以優勢身材掐她脖子並推倒在床,整個人坐她身上,一手
掐脖、一手摸胸,小姐為自保假裝改變態度,稱「我在酒店上班,你要,我給你」,周鬆
手後,小姐再說「你身上髒髒的,我們先去洗澡」,周也趕緊脫光衣服,拉小姐進浴室。
當時周姓男子邊洗邊摸小姐胸部,小姐持續說話周旋,問「附近有監視器,不怕被抓嗎?
」周回答「我住附近20幾年,哪裡有,哪裡沒有,我很清楚」,小姐再問「你怎知道我在
家?」周也認「我觀察你很久,從你第一天來時就知道,什麼時候上下班都很清楚」,此
話使小姐質問「為什麼要這樣」,周放軟道歉,反問「要不要當我女朋友?」小姐答,「
我們先從朋友做起」。
當時兩人洗好走出浴室,小姐佯稱肚子餓,周姓男子不疑有他一起走出去吃土魠魚羹,小
姐趁機向酒店幹部求救,經報警到場終於脫身。
周姓男子審理時承認摸胸部,但辯稱是想竊取財物,看到小姐後臨時起意而強摸胸部,並
非本身就想猥褻,他也辯自己患精神疾病。
一審認定周姓男子為性侵小姐而闖入,另依醫院鑑定他雖患相關精神疾病,犯案前幾小時
有喝酒,卻未達不能辨識行為能力,考量符累犯,未全認罪,判6年徒刑;上訴後,二審
合議庭仍維持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