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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跟小王滾床單 男抓猴要求簽本票賠償GG了
2021-02-23 20:08 聯合報 / 記者陳俊智/新北即時報導
林姓男子發現女友劈腿跟「小王」開房間,氣憤之下,找了廖姓、劉姓2名男子直衝旅館
,毆打「小王」成傷,要求他交出身上現金5萬元並簽下50萬元本票;新北地院今天依恐
嚇取財、傷害等罪判林6月和拘役40日,廖、劉2人也因同罪名分判6月和拘役30日,拘役
部分均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1月12日,林男等人一進旅館房間,隨即分持鋸子、棍棒等物毆打「小王
」,造成「小王」手部韌帶撕裂傷,身體多處神經血管斷裂。事後,林男要求50萬元和解
金,現場拿走5萬元現金,又要求對方簽下50萬元本票。
被害人報案,檢方以加重強盜罪起訴林男等人,但法院調查林男等人在「小王」喊停手時
就停止攻擊,林男要求賠償後,「小王」也是主動拿出現金,簽本票時,他們也只是在旁
錄影或等待,未加以脅迫,甚至問對方要不要去醫院,最後認定3人行為是涉犯恐嚇取財
和傷害罪。
法院認為,林男不懂得控制情緒和尊重他人,將人毆打成傷後,又以恐嚇方式要求對方交
出錢財,價值觀念偏差,但考量他與廖、劉2人犯後均坦承,也與「小王」以5萬元和解,
因此量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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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男子發現女友劈腿跟「小王」開房間,找了廖姓、劉姓2名男子衝到旅館打人,還要
求「小王」交出身上現金5萬元並簽下50萬元本票,經新北地院審理後,今天被依恐嚇取
財、傷害等罪判刑6月和拘役40日。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