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allRed (落紅)
2021-03-04 10:27:592-1-11 針對特定對象(含族群)公然侮辱、誹謗、引戰之推文。
→ 由當事人來信任一板主檢舉,由板主裁定情節輕微者
警告一支:情節嚴重者水桶一個月。
3-1 警告、水桶將會以公告為之。
凡一個月內(以三十日計)遭兩次警告者(含兩次)水桶一個月。
凡進水桶者將無法於板上發表文章、推文。
經原文作者不斷澄清,且therock910已經板主警告一次,仍不斷質疑,
認定有引戰事實,處以警告乙次,此次為一個月內警告第二次,水桶30日。
#1WELaskk (sex)
噓 therock910: 整天抽,上次的抽獎有公佈嗎,還是業配而已 03/03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