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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7 03:43 聯合報 / 記者張議晨 / 高雄報導
金牌體操教練梁姓男子被控利用權勢長期染指懷有體操夢的年輕選手,時隔十多年有被害
學生鼓起勇氣發文指控,全案爆發,引起台版「#Me too」運動;檢方依強制性交、猥褻
罪起訴,高雄地院變更起訴法條「利用權勢性交罪」,多數犯罪已過舊法十年追訴期,最
後僅認定梁犯下一次強制性交、一次強制猥褻,合併判六年十個月徒刑。可上訴。
全案二○一八年二月爆發,一名被害人受國外「#Me too」鼓勵,匿名在臉書社團發文,
「我很想飛,但應該給我翅膀的教練,卻將它硬生生折斷,體操成了我最愛、最恨的運動
」。檢警調查至少七人受害,有四人提告,四人從國小至高中階段受梁指導,其中二人成
績優異,受梁男荼毒也最深。
一名被害人指控,為了練習與另一女學生入住梁男家,梁卻藉比賽成績要脅逼迫她發生性
行為,她從一開始拒絕,到最後只希望盡快結束;梁的惡行被另一女學生曾目擊,驚覺自
己不是「唯一的被害人」,但為了成績與夢想,兩人屈從淫威十多年。
另兩名被害人陸續出面指控,一人指梁男借水療「摸胸」,另一人控訴梁在摩鐵不顧她反
對性侵;檢方認為梁至少犯下十一起惡行,依強制性交、猥褻等罪起訴梁。
合議庭認為,梁是利用權勢脅迫女學生,將起訴法條變更「利用權勢性交罪」,利用權勢
性交追訴期修法前為十年,被害人指控多是二○○○年前後遭性侵,報案時已過追訴期,
最後僅認定第二名被害人目擊的該次涉犯強制性交,判梁六年,其餘指控均為免訴或無罪
。
後續出面指控二名被害人,合議庭認為其中一人遭猥褻有母親作證,構成強制猥褻,判刑
一年,另一名被害人患有創傷後症候群,但依診斷證明時間點,就診紀錄難證明與梁男有
關,證據力不足,判無罪。
梁姓男子曾在區運會摘下單項體操金牌,任職教練時也曾在全國體操賽中摘下多面金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