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例來說,小美在酒店陪酒,
但小美當酒家女這件事情,
並不會影響公眾利益,
所以假如你到處宣傳小美在陪酒,
還是可能成立誹謗罪的
那有一個問題,如果是親自去酒店看到小美在陪酒
然後跟好朋友們分享,這樣是事實呈現
那邊有毀謗罪??
毀謗不是沒有的事講成有才成立嗎?
你自己去查法條,不是說真有其事就一定沒事你好朋友如果到處去講,最後倒眉的也是你,因為他有所本我之前附很多證據證明一個人利用得重鬱騙砲,那個人就說要告我,想嚇我說私德不能亂講,但是因為他是到處騙人所以這有涉及公眾利益,他去警局報案兩次都沒成XDDDDDD的確私德方面你去講,真有其事也有一定程度會構成誹謗
好奇問,假設單純描述職業會被告誹謗嗎? 今天小美職業是醫生,我到處說小美是醫生,這樣會有問題嗎?還是法官能自由心證職業貴賤xddd
你要看有無貶意阿,有貶意的肯定不行再來講難聽點的,網路上約砲的那麼多,被騙砲被白幹的多了,事情還沒真的明朗化前講太over對自己沒好處真的要告海釣
作者:
az61007 (塵世裡迷途的å°æ›¸åƒ®)
2021-04-17 23:41:00一樓目前狀況如何
我半年前講某人利用某個地方在騙砲,他真的有騙阿,這樣
作者:
az61007 (塵世裡迷途的å°æ›¸åƒ®)
2021-04-17 23:42:00跟慶爺的
作者:
lolen (很久沒練琴了 嗯)
2021-04-18 00:18:00刑法310條就明確寫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也就是說如果你今天到處說小美很破到處約炮,即便是事實也會成立毀謗罪,除非你是說小美有菜花還到處約炮又無套,還可以凹看看說這是為了避免性病傳播危及公共利益
作者:
NingK (檸~)
2021-04-18 00:26:00陪酒是合法職業,不算誹謗
作者:
ron0803 (龍)
2021-04-18 00:30:00賣淫算違反善良風俗有符合社會利益嗎
作者:
tsaiss (Samkh)
2021-04-18 00:34:00s大怎麼來這邊
作者: clippershi (clippershi) 2021-04-18 01:41:00
毀謗是什麼
作者: nepenthes7 2021-04-18 09:39:00
是誹謗 不要再打錯字了XD
作者:
macrose (å†æ¬¡é‡é€¢çš„世界)
2021-04-18 13:19:00而且賣淫應該不算是私德部份了吧?
樓上 這應該算檢舉 因為在非專區賣淫是違法的 所以到處宣傳算是在舉報犯罪行為
作者:
Jasy (傑西)
2021-04-19 04:27:001.賣淫不是犯罪行為 除非你是媽媽桑a.k.a.老鴇或旅館人員頂多依社維法裁罰而已2.舉發違反社維法行為是向警察檢舉 不是上網到處講可以上法院辯說自己在舉報犯罪行為 但檢察官或法官信不信完全是另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