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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4 14:20 聯合報 / 記者邵心杰/台南即時報導
台南七旬廖姓老翁去年2月間陪同擔任志工的妻子前往社區關懷據點,看到失智阿嬤獨處
,將她帶往關懷據點旁校園殘障廁所內,脫掉兩人長褲及內褲,伸手撫摸其下體,孫子發
現阿嬤走失,四處尋找,聽到阿嬤在廁所內呼喚,開門後驚見兩人均沒穿褲子,趕緊為阿
嬤穿上褲子後報警處理。廖翁認錯與阿嬤家人達成調解,台南地院認他犯乘機猥褻罪處6
月徒刑,緩刑2年。
檢警調查,廖翁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經提示監視錄影畫面中的人,廖翁坦承畫面中的人確
是他本人。但對於案情部分,均回答「不知道」。
檢方找來廖翁的主治醫師作證,指2018、2019年兩度對他進行認知功能測試,兩次測試結
果均判定他為「輕度認知功能障礙」。醫師認為,廖回診時針對詢問的問題均可以瞭解問
題,並能夠針對問題來回答,只是受到一些影響,無法像正常人回答得那麼完整,也不會
影響到他去判斷監視錄影畫面中之人物影像是自己。
孫子表示,當天中午發現阿嬤不見,在校園中尋找,後來聽到阿嬤在殘障廁所內呼喚,開
啟殘障廁所未上鎖的門,當場目睹廖及阿嬤下半身均未著內褲及外褲,當時廖微蹲,並有
伸手要摸阿 嬤下體之姿,他趕緊在廁所內為阿嬤穿上褲子,廖則是拿著自己的褲子走出
廁所穿上。
社區關懷據點志工指出,因孫子發現阿嬤不見,她陪同他在校園中尋找,後來與孫子在殘
障廁所內找到阿嬤,當場目睹兩人下半身均未著內褲及外褲,廖就在廁所內自己穿上內褲
,再拿著自己的褲子走出廁所外穿上,後來趕緊返回關懷據點找人幫忙。
台南地院審酌,廖為圖滿足一己之慾,不知尊重他人的性自主自由,趁被害人處於心智缺
陷而達不知抗拒的狀態,對她進行猥褻行為,使其性自主權遭受侵犯,並危害社會善良風
俗,然念及廖尚知坦承犯行,未無端耗費司法資源而犯後態度尚稱良好,又斟酌廖犯罪手
段,並非對被害人施以凌虐及造成身體傷害的嚴重程度,且考量廖身心障礙狀況,須家人
照護智識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