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讓我兄弟爽一下」國三少女進廁所假裝一下 結果慘事發生了
https://i.imgur.com/vV5PZGF.jpg
國三少女和謝男進廁所裝一下,沒想到真的被上了。示意圖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新竹一名國三少女小君(化名)被一群高中男友人約到汽車旅館,彭姓少年問小君「要不要讓我兄弟爽一下」,小君拒絕,彭男威脅不從就不讓她離開,小君只好與另名謝男串通好進廁所假裝一下。不料謝男一進廁所就要求小君脫褲子,小君一開始不願意,最後拗不過還是發生性行為。小君父母發現此事後報警提告,謝男因未成年,法官裁定交付保護管束,法院另判決謝男須賠償小君12萬元。
前年2月小君和朋友出遊,接到就讀高中的男性朋友彭姓、胡姓少年的電話,要她到汽車旅館聊天,小君不肯,2少年仍不斷打電話叫她來,不然一行人就要去她家鬧,小君只好赴約。
小君到了摩鐵後,發現在場除了彭、胡兩人外,在場還有一名謝姓少年,彭男問她「要不要讓我兄弟(指謝男)爽一下」,小君說不要,彭男就向她恫稱若不從就別想走。謝男見場面僵持不下,偷偷向小君說,「不然我們進去廁所裝一下就好」,小君為求脫困就跟著謝男進入廁所。
但兩人進廁所後,謝男馬上就叫小君把褲子脫掉,小君才知道被騙了,說了好幾次不要,但謝男一直要求,最後小君拗不過,也沒再說拒絕就和謝男在廁所嘿咻了起來。
小君父母後來無意間發現這件事,氣得對謝男提告並求償20萬元。謝男稱小君沒有不願意,他也無力賠償。
少年法院審理此案時認為小君最後雖未明白表示拒絕,但因她未滿16歲,謝男與她發生性行為仍屬侵害性自主權,因此將謝男裁定交付保護管束確定,民事部分,則判決謝男須賠償精神慰撫金12萬元,可上訴。(郭芷余/綜合報導)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0810/ZSITVUG6MRC53CDYFFE5JKF6GU/
有時候在想... 台灣未成年性交是不是有很多黑數...
這案例感覺女生好像不是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