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恐怖情人持刀性侵女友
違反保護令傳送分屍新聞連結恐嚇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新聞連結:https://reurl.cc/xGyqYE
新聞內容:
2021/08/24 14:25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
黃姓恐怖情人前年持牛排刀赴女友家劃破衣
物性侵,同時不顧女友已聲請保護令獲准,
分享多起分屍案新聞連結並傳送訊息威脅「
我要妳的人頭」。
士林地院審結,依攜帶凶器侵入住宅強制性
交罪判刑7年10月: 另恐嚇罪與違反保護令
部分定應執行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前年8月6日,黃男持刀埋伏在女
友淡水租屋處,見女友出門上班之際押回住
處強逼口交、性交。隔月,黃男又傳訊息恫
嚇:「我真的愛妳愛到瘋狂... 離開這去地
府報到我會在妳家門口喝藥物離開」、「本
人將懸賞20萬找你本人還有你目前住的地方
」。
女友因黃男一連串恐怖行徑,向士院聲請保
護令獲准,卻無法限制黃男加害行徑,依然
傳送訊息恐嚇「如果有一天我抓到一條大魚
,你願意不願意跟他交換,等我抓到那條魚
,我想我會把他切下來紅燒或清蒸煮給你吃
」,還分享知名分屍案的新聞連結嚇女友。
黃男到案後供稱,因為不同意女友提分手才
到住處找人,女友當下也同意開門,且他並
未攜帶牛排刀,而是拿桌上的水果刀劃傷女
友,女友後來也同意發生性關係,否認強迫
。
但女友指證歷歷地說,黃男持牛排刀衝進家
裡,隨即劃破衣物並性侵,事後還要求服用
避孕藥,而她之所以還願意配合吃飯,是擔
心黃男再度情緒失控恐遭不測,才不敢求救
、不敢逃跑。
士院採信女友證詞,並痛批黃男不思以理性
方式處理分手事宜,竟攜帶凶器侵入住宅並
性侵,還違反保護令恐嚇女友,嚴重戕害性
自主權,同時藐視法院核發的保護令,依法
判刑。
心得:
可憐,用這種粗暴野蠻的方式處理感情?丟
台男的臉!
另外綠色字體那段是在講什麼?腦袋壞了嗎
?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