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說到宗教因素,所以才沒有在婚前結合,導致你們一直假砲到現在,按常理判斷應該是
基督教。
朋友曾交過一個基督徒女友,交往不到一個月就全壘打,後續性生活也很美滿,雖然最後那
女生又用男方不是基督徒為藉口分手了。
但其實蠻好奇,在宗教戒律上,打假砲跟真正督進去有差嗎?
這條自聖經經文延伸出的戒律(事實上耶穌也沒有編纂、整理戒條),其根本原因應該是避
免淫亂與忠貞。
所以在避免淫亂方面,兩位打假砲打得很起勁,也算是起心動念了,在精神層次就是性行為
了,那當初物理面何不督進去?
這條戒律的另外一個目的是對愛侶忠貞,然而忠不忠貞好像不是以有沒有婚前性行為做標準
,很多人婚前瘋狂幹,婚後瘋狂幹,也走得很長遠。
即使不婚前性行為,也不保證結婚後會走得長遠,兩人在一起,除了精神依存作用外,也有
肉體親密關係的依存,
在婚前沒有建立這層依存需求,婚後要做就更難了。
對方看來也是把自己「會痛」的機會成本,看得比你的「親密關係依存需求」更重要。
最後我還是要好奇一下,假砲就是守貞了嗎?
不婚前性行為的定義如果是以「性器官有沒有插入」,而不是以「起心動念」為標準,在物
理層次沒有突破那層膜,所以要說是無性行為沒問題,但這就有點像現世法律上的「性器官
結合」。
但在以精神層次為基礎的宗教理論上,其實蠻像詭辯的,插不插入根本是掩耳盜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