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師教生命教育課程竟伸魔爪 邀男觀賞色情片趁機猥褻
教會牧師阿德(化名)曾教過智障男阿新(化名)生命教育課程,今年初帶阿新到他的住
處觀賞色情片,趁機撫摸被害人下體,經社工發覺有異,詢問被害人後報警處理,台中地
院以雙方達成調解,阿德賠償被害人新台幣50萬元,法官依乘機猥褻罪將牧師判刑1年10
月,緩刑4年,並罰接受2場法治教育,及禁止對被害人為騷擾、接觸、跟蹤或其他非必要
聯絡行為。可上訴。
合議庭審酌,牧師阿德僅為滿足個人性慾,竟罔顧被害人所處弱勢地位,乘機猥褻被害人
,影響被害人身心人格健全、日後兩性關係乃至人際關係之正常發展,造成被害人難以磨
滅之傷害,但考量阿德已與被害人達成調解,給予緩刑。
阿德前為教會牧師,曾在被害人阿新就讀國中時,教授阿德有關生命教育課程,因而認識
阿新。至今年1 月初,阿德在中市市場附近見到阿新時,明知阿新為智能障礙心智缺陷者
,分別於1月11日晚間、同月28日晚間,均藉故將阿新帶至他居所,先以手撫摸被害人身
體、與阿新一同觀看色情影片,再以手撫摸、套弄被害人下體。經社工發覺被害人狀況有
異,於詢問被害人後進行通報。
檢察官偵查時,阿德「我與阿新是兩廂情願的發生性關係」,檢察官認是事後卸責之詞,
不足採信。法官審理時,他辯稱「我知道阿新有智能障礙,但不知道有中度那麼嚴重,我
認為我只有間接故意」。
合議庭考量阿德已與被害人家屬達成調解,獲被害人家屬原諒,並已經將新台幣50萬元匯
款給被害人,遂宣告緩刑4年,以啟自新。 但罰阿德接受地檢署主辦的法治教育課程2 場
次,及禁止對被害人為騷擾接觸、跟蹤或其他非必要聯絡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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