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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6 11:33 聯合報 / 記者陳宏睿/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市六旬張姓男子有性侵前科,遭判刑11年,但他在2018年間出獄後,仍不知悔改,在
今年5月間,發現18歲的妙齡女子在豐原車站等人面交,他以「看手相」為由搭訕,將女
子帶到附近公園內,並以女子遭前世男友鬼魂糾纏,才會運勢不佳,要求女子需以性器接
合轉運,女子被拉到公廁後,不肯配合,最後女子是在公廁外的草地,遭張以手指性侵得
逞,還說「趕快做完就可以走了」,台中地檢署今偵結,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
起訴指出,張姓男子(62歲)曾涉妨害性自主案件,遭台中地院判刑11年確定,張在2018
年3月間,因縮短刑期執行完畢出監,但仍不知悔改,在今年5月12日在豐原車站附近,發
現年僅18歲的妙齡女子正在等人網購面交,他認女子年輕好欺,以「看手相」為由向女子
搭訕,還說豐原車站附近太黑,需到附近豐原慈濟公園內,有媽祖神像比較靈驗、公園內
公廁的燈比較亮,將女子拉到公園公廁。
張姓男子向女子謊稱,女子遭到前世男友鬼魂糾纏,他是歡喜佛,只要與他性器接合,就
能改變厄運,女子不願配合,但仍被張強行帶進公廁內,並將廁所門反鎖,強脫女子短褲
,猥褻女子下體、胸部,但張因無法勃起,又把女子拉到公廁外的草地上,以一手摸自己
生殖器、另手侵入女子下體方式性侵。
過程中女子不斷呼喊「很痛」、「我不要」,但張姓男子仍不減獸性,直說「趕快做完就
可以走了」,性侵女子得逞,女子事後不敢報警,但張還持續以電話騷擾女子,被女子家
人發現後報案。
台中地檢署偵查時,張姓男子承認涉案,辯稱是一時情緒不佳,檢方依被害女子的證詞、
現場照、驗傷單及手機通聯紀錄等,認定張犯行明確,今偵結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並建
請院方依規定,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