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解放這個詞是2018年同婚公投那段期間,從LGBT族群相關議題側門得知的。
大意就是,只要是人,不論性別、年齡都有身體自主權,衍生的議題可以拓展到未滿18歲的
小孩也有身體自主權,也就是所謂“兩小無猜條款”,當然這只是性解放精神的其中一部分
。
然而,台灣社會承襲了中華儒(父)家(權)思想,男性普遍對於情慾比較勇於表達,女性
則是相對含蓄非常非常多,單就以同志族群來說,男同比女同會更容易訴諸於肉體,這樣的
現象不知道是不是還是脫離不了“儒家思想”的窠臼。
在台灣,要走向真正的性解放,是不是還有很長一段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