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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發洩一下」強吻女大生又扯褲 色男判賠50萬
2022-01-15 13:04 聯合報 / 記者王長鼎/新北即時報導
新北市陳姓男子2年多前陪同剛認識的女大學生到河堤外練習騎乘機車,見四下無人起色
心,企圖性侵,因對方激烈反抗並咬傷其手指才未得逞,女大學生趁機逃跑找人求救,報
案並提告求償。新北地院2020年11月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3年4月,陳男不服上訴,
2021年8月為高院駁回;日前新北地院判決陳男應賠償5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於2019年5月18日下午與剛認識的女大學生一起用餐後,晚上陪同女大學
生到新北市一處河堤學騎機車,至當晚11時許,因夜已深,陳男聽女大學生說想回家,見
四下無人起色心,藉口測試其防身能力,從後方環抱將人拖行至後方樹林旁,強壓在地,
伸出舌頭強吻。
「讓我發洩一下又不會死。」陳男強行將女大學生黑色長褲扯下至大腿處,見內褲外露,
又試圖拉扯,並將手伸進上衣內撫摸其胸部,企圖性I,女大學生不斷激烈抵抗,咬傷
陳左手中指才未能讓他得逞,女大學生趁機逃跑找人求救,報案並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75
萬元。
新北地院2020年11月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陳男3年4個月徒刑,陳男不服上訴,2021年
8月為高院駁回;民事求償部分,新北地院日前判決陳男應賠償50萬元精神慰撫金,仍可
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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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發洩一下又不會死。」陳姓男子強吻女大生又扯褲挨告,新北地院判賠50萬元。
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