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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2 15:22 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市楊姓男子是街友,過去曾因性騷擾案件遭判刑,今年5月、6月間,他行經北區公車
站牌、南區里明德街時,涉嫌強抓2名女子的胸部,還把手拉到嘴邊摩擦女子手背騷擾,
其中一名是少女,全案依性騷擾等罪移送,一審認定,楊患有中度智能障礙,沒有家庭支
持,辨識違法能力降低,依法減刑,判刑9月,令入醫療處所監護2年。
判決指出,楊男在去年間涉嫌性騷擾案,遭判刑4月確定,在去年11月才執行完畢,楊出
監後居無定所是街友,平時撿拾回收物維生,不過他在今年5月26日下午,行經北區一處
公車站牌時,發現一名女子獨自等公車,楊趁女子不注意時,伸手強抓女子胸部,還把女
子的手,拉到鼻子下方吸聞女子的手、以自己嘴巴磨蹭女子手背,經女子喝斥「不要亂碰
」,楊才騎單車離開。
今年6月8日中午12時許,楊男行經南區明德街附近時,看到穿著制服的少女行經該處,又
萌生色心,先擋住少女去路後,先用右手強抓少女左手,再以左手摸摸少女胸部,少女返
家向家人哭訴後報案。
警方循線查出是楊男涉案,依性騷擾及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等罪,移送法辦。
台中地院審結,認定楊男已承認涉案,過去有性騷擾前科,視為累犯,應加重其刑,不過
審酌,楊男屬於中度智能障礙人士,經醫院鑑定後,認為楊男在犯行時辨識違法的能力降
低,加上楊男沒有家人的支持,無持續就醫、用藥,依法給予減刑,兩罪分判3月、6月徒
刑,應執行9月,另外在執行完畢後,另入醫療處所監護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