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udn.com/news/story/7317/6803634
2022-11-30 10:51 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台中即時報導
洪姓男子約1名女大生性交還將過程拍成性愛影片,後想再約遭拒就說「學妹不守信用」
、「聽話1個月保證你無憂無慮」,暗示要散布影片逼她出面,女子被迫和洪在校內性交3
次;法院考量,洪犯後坦承、和女子和解賠償獲原諒,依3個強制性交罪判他1年10月,緩
刑4年,可上訴。
檢警調查,洪年去年11月21日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女子,2人當天下午4點就約出見面並發生
性行為,過程中洪還拿手機拍口交、性交畫面,後來洪還想繼續約對方出來發生關係均被
女子拒絕。
洪不滿就傳LINE說「學妹這麼不守信用,學長決定也要學習學妹精神了」、「聽話1個月
,之後保證你無憂無慮」、「16個影片+照片」,因女子不理會洪就傳2人性交影片,繼續
威脅「學校口交扣一次」、「打砲2次」等,暗示不發生關係就要留存影片。
女子心生畏懼,害怕性愛影片遭洪散布,只好依洪要求又在學校內性交3次,最後不堪其
擾報警才曝光;洪落網後坦承不諱,和女子指證大致相符,也有2人對話紀錄、警方搜索
證物可佐。
法院審酌,洪男為滿足私慾對女子強制性交3次,考量他犯後坦承,並已經和女子達成和
解賠償完畢,女子也表示同意給予緩刑機會,法院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予以減刑。
法院認為,洪男不尊重女子性自主,但犯後坦承、積極謀求和解賠償,並綜合他侵害程度
、樣態等,加上過去沒有不良前科,依3個強制性交罪各判洪1年7月至1年8月,3罪應執行
1年10月,緩刑4年,命他向公益團體提供240小時勞務,接受法治教育2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