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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0 12:21 聯合報/ 記者張議晨/高雄即時報導
高雄20歲哥哥從2019年起接連趁就讀高中的妹妹熟睡時,撫摸妹妹胸部、下體,甚至變本
加厲,以手指性侵得逞,胞妹忍無再忍,報警提告,結果爸爸卻認為妹妹沒先告訴家人,
反而直接報警,可能害哥哥被關,高雄地院審理時,妹妹最後替哥哥求情,盼哥哥能獲緩
刑,法官考量哥哥坦認犯行,獲得妹妹原諒,依4次猥褻、1次趁機性交,合併判刑2年,
緩刑5年。
判決指出,哥哥案發時剛滿20歲,妹妹則正就讀高中。2019年3月中旬、3月下旬,哥哥看
到妹妹在房間熟睡,於是偷偷撫摸妹妹胸部,還將手伸入妹妹下體猥褻,同年4、5月間,
哥哥又以同樣手法對妹妹猥褻,甚至還有次趁妹妹熟睡時,以手指性侵得逞。
事隔2年後,前年9月4日上午9時許,哥哥見妹妹在房內熟睡,又伸手趁機猥褻,只不過這
次妹妹不再忍讓,決定直接報警處理,父親也在妹妹報警後,才知道哥哥竟伸手對妹妹逞
慾。
高雄地院審理時,父親出庭稱是「教育失敗」,但法官認為,父親對於性侵害犯罪的觀念
,卻認為妹妹應該先告訴家長,而不是直接報警,反而造成哥哥可能被關,對於妹妹被害
反而沒有直接表現。
法官根據父親表現,認為哥哥在家庭環境中,較無機會習得正確觀念,考量哥哥始終坦承
犯行,也獲得妹妹原諒,妹妹也具狀希望哥哥獲假釋或緩刑,不要入監服刑,綜合相關事
證,4次猥褻各判刑7月,指侵部分則判刑1年7月,合併判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
護管束,並應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