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自八卦板的文章
1.媒體來源:《壹蘋新聞網》
2.記者署名:【劉育良/綜合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男醉倒遭女同志「騎乘位性侵」 以為跟蕾絲邊喝酒很安全
4.完整新聞內文:
【劉育良/綜合報導】
英國蘭開夏郡一名41歲女同志洛德(Tanya Lord),承坦自己在2020
年時趁著男性友人喝醉昏睡時趁機性侵,昨天被判院判處4年徒刑。
據英國《每日郵報》報導,受害男子於2020年 6月23日下班後到洛德
家喝酒,因為知道洛德是女同性戀,因此他不認為雙方會發生性關係
,於是喝醉後便只穿著一件短褲就在洛德家睡覺。隔天凌晨時分他感
到胸口疼痛而醒來,結果發現自己的短褲被脫到膝蓋,而他的陰莖正
插在洛德體內,洛德正跨坐在他身上上下起伏。
受害男事後報案,並從陰莖上成功採到了洛德的 DNA成為鐵證。洛德
開庭時坦承與對方發生性關係,而且對方並沒有同意此事,法官認為
此事與性侵女性同樣惡劣,判處她 4年徒刑,並終生都將被警方標註
為性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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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被害者被T的灌醉推倒
因為被害者長得太帥?
Ans:不是的,是恐龍大醜女長得跟男人一樣,當然會被告呦。
這是外國的真實案例,台灣應該也有發生過吧,只是很少會上新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