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外籍個工上岸後

作者: PPAPwww (張程委)   2023-07-08 22:11:00
你說的這些前提是有逃逸吧?
沒逃逸的就沒那麼多問題
台灣性交易就算被抓到也是罰三萬元而已
娼妓(小姐)和嫖客(顧客)都會一起罰錢
而且屬於行政罰 不會被關 不用坐牢
罰的重的只有仲介而已
仲介的罰款和法律責任很重
但對於娼妓和嫖客的罰責很輕
※ 引述《pushxuman (推噓俠)》之銘言:
: 通常這些個工上岸後 就是自首接著回國
: 先找專勤隊做筆錄 再找服務站繳罰款 確認回國離台時間
: 但回國後 如果想再來 就是外交部的權責了
: 而駐外辦事處也不可能給簽證了 除非透過結婚
: 不然就算管制到了 駐外處也一樣不給簽證
: 但是結婚到面談 因為有逃逸、還從事個人工作 一定是不可能通過
: 所以 重點就是 當你或個工不管誰暈船到想結婚時 就是不可能的事
: 如果當初有人寫給我看就好了 當然我自己也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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