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長期遭家暴…桃園印尼外配持刀殺夫 割下生殖器被判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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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平鎮區一名印尼籍魯姓外配,前年8月疑因不滿本國籍魯姓丈夫長期家暴、毆打,
趁丈夫熟睡時拿石缽重擊頭部,再持刀刺喉甚至切下生殖器,丈夫當場死亡,外配犯案後
伴屍4小時,自行走到警局自首,遭檢方依殺人罪嫌起訴並羈押。桃園地院近日審理,因
魯女自首符合減刑要件,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於刑期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根據判決,魯女疑長期遭丈夫家暴,身心不堪負荷,前年8月18、19日因未經過同意駕駛
丈夫的車出門,引發丈夫不滿徒手毆打,並恫稱「不會讓妳活過這個禮拜」等,讓魯女萌
生殺人犯意;隔天凌晨1點30分許,魯女在房間內趁丈夫酒後熟睡,憤而持石缽重擊丈夫
頭部,再持利刃朝丈夫頸部猛刺,並將丈夫的生殖器割除。
魯男因頭頸部鈍器傷及銳器傷,導致中樞神經休克、低血容性休克死亡。魯女伴屍4小時
後,同天凌晨5點58分許到警局自首,並願接受裁判,警方獲報後到現場勘察,扣得魯女
用以殺害丈夫的石缽1個、菜刀及料理刀各1把,立即將女子逮捕,全案依殺人罪嫌移送法
辦,檢方聲押獲准,日前將魯女依殺人罪嫌起訴。
桃園地院審理,辯護人主張魯女遭丈夫長期家暴,心理有極大恐懼,精神狀況顯著降低,
基於正當防衛以保護自己的生命才憤而殺人;但法官認為,魯女犯案時被毆打辱罵的行為
早已結束,無任何急迫性,且當時被害人處於熟睡,未持工具或物品抵擋,與正當防衛要
件不合;另依精神鑑定報告,魯女涉案時未達因精神疾病導致行為時的精神狀態。
法官審酌,印尼籍魯女來台與被害人結為夫妻,卻未顧及夫妻情分,因遭被害人辱罵及毆
打後心生殺意痛下毒手,考量魯女所受的家暴刺激,尚非不能尋求主管機關的協助安置等
其他理性、平和方式可以解決,應予非難。考量魯女符合自首要件,案發後於警詢、偵查
中均坦承犯行,最終依犯殺人罪處魯女有期徒刑8年,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
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