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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0 17:39 聯合報/ 記者簡慧珍/彰化即時報導
彰化縣67歲林姓男子自稱具特異體質,能化畫符通靈,對前來求助的婦女謊稱被人降咒,
須到某汽車旅館化解,林男趁機猥褻婦人,食髓知味後又稱需要她女兒幫媽媽斬斷爸爸的
外遇,再載婦人女兒至汽車旅館性侵;林男惡行曝光後,矢口否認也拒絕賠償,經檢察官
提起公訴,彰化地方法院判處5年6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男自稱有通靈、畫符等異能及推拿證照,對求助的一名婦人謊稱她家陰氣
很重,住處飲水機、床鋪都被下符咒,因左鄰右舍人多嘴雜,必須另找地方講話,婦人帶
已成年女兒同往指定的汽車旅館。林男支開女子去買金紙祭改,對婦人伸出魔爪亂摸身體
私密處,婦人雖覺奇怪但相信「法力」並未拒絕,女子回來,林男才住手。
林男見婦人的女兒年輕單純,色心大動,謊稱需到彰化市城隍廟祭拜斷婦人丈夫的爛桃花
,但城隍廟「陰氣重」,必須年輕女子前往,婦人深信不疑,讓女兒隨林男同去作法,林
男載往汽車旅館,謊稱先按摩再作法,叫女子脫衣然後上下其手,最後性侵得逞,未料事
隔多日女子下體出血量大,就醫被發現遭性侵,林男惡行始曝光。
林男矢口否認猥褻性侵,推稱自己只有按摩,但兩名證人提出心理治療等證據,證稱女子
遭性侵後對陌生人靠近感到不安恐懼。
彰化地院認為,林男對兩名被害人造成的恐懼迄難消除,惡性實在非輕,且林男否認犯行
,均未與被害人等和解,地院並未感受到林男有絲毫悔悟知錯之心,難認其犯後態度良好
,但兼衡他的手段、逾5年沒前科及家庭狀況,依涉犯強制猥褻罪共二罪,各處有期徒刑1
年2月,又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4年10月。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