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航空上士性侵女性友人被解職 和解判緩刑免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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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一名海軍航空黃姓上士受宜蘭縣女性友人小美(化名)邀請,
參加她的慶生會,會後趁小美服用安眠藥強制性交得逞,此案爆發被軍方解職,也面臨3
年以上重刑,因與小美尋求和解獲取寬恕,一審判1年8月徒刑,緩刑2年,免除牢獄之災
。
這名海軍航空黃姓上士目前未婚,2004年入伍服役,案發後被軍方解除職務,今年1月退
役,還吃上官司,宜蘭地方法院認定構成現役軍人犯強制性交罪,因一時情慾衝動付出慘
痛代價。
判決指出,去年10月間,黃男到宜縣友人家中參加小美慶生會,會後小美服用安眠藥進入
房間睡覺,黃男趁機進房非禮,女方大喊「我不要,你走開」,黃不為所動,繼續強制性
交得逞。小美不甘受辱報警處理,警訊後將黃男移送法辦,由檢察官起訴。
宜蘭地院合議庭審酌性侵害診斷書、當事人說詞等相關事證,認定黃男犯行明確,斥責強
制性交行為,造成女方無可抹滅的傷痛,其犯行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合議庭審理過程中,得知黃男與小美結識5、6年,受女方邀請參加她的慶生會,顯見2人
有深厚交情,黃男也曾追求小美,直到案發前仍有愛慕之意,犯後積極尋求女方諒解,順
利達成和解,小美同意不追究,具狀請求對黃男從輕量刑,給予緩刑機會。
合議庭認為,黃男因一時情慾衝動,頓失理智,事後坦承犯行,取得被害人諒解,當知所
警惕,以暫不執行比較適當,處有期徒刑1年8月,併予宣告緩刑2年,命他必須在9月1日
前支付10萬元給小美,諭知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