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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吃人妻「床上等我喔」 警員判賠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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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姓男子控訴,洪姓警員明知其妻謝女已婚,仍經常與謝女談論腥羶色話題,甚至發生性
行為,提訴求償100萬元,新北地院法官判定洪、謝有不正常男女交往關係,判洪賠償20
萬元。(資料照)
2024/07/01 13:5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曾姓男子控訴,洪姓警員明知其妻謝女已婚,仍經常與謝女談
論腥羶色話題,甚至發生性行為,提訴求償100萬元,洪員辯稱不知謝女已婚;但由於他
與謝女對話記錄除提及「床上等我喔、好想要上你」鹹濕對話外,亦提及「你在婚姻期間
,有了別的男人的小孩,對你名聲不好聽」、「趕快單身喔」等,新北地院法官判定洪、
謝有不正常男女交往關係,判洪賠償20萬元。
曾男控訴,他因發現妻子與洪員透過LINE密切聯繫,經詢問後妻子坦承出軌,至於洪員明
知妻子已婚仍偷情,求償100萬元。
對此,洪員辯稱,他是透過交友軟體認識謝女,當時謝女表示剛分手,雙方遂開始交往,
後來他發現謝女懷孕,便加以詢問,謝女仍表示雖有男友但未婚,且他與謝女交往期間有
密切聯繫及曾發生性行為,但並不知情謝女已婚。
法官依據對話記錄判斷,洪員知悉謝女另有同居伴侶,更不願與謝女在「婚姻期間」發生
無防護性行為,以免使謝女懷有「別的男人的小孩」,對謝女名聲造成不好影響,加上洪
員知悉謝女已懷孕且對曾男具嫉妒比較心態,判定他知道謝女已婚,侵害配偶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