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個好問題!但多數人大概從沒認真考慮過,或者聽到的第一反應就是基於固有道德觀
的厭惡排斥感。包括我一個同志朋友,他當然支持同性結婚,但聽到有人將同性結婚與近
親結婚相提並論,卻勃然大怒。
其實考慮到民法係制定於將近一百年前,當時的產檢技術(如果有的話)當然遠不如現代
進步,很難發現遺傳疾病,而且當時醫學上已確認近親生小孩的缺陷率比一般人高出數倍
,又結婚基本上必然生孩(其實現在也還是差不多;少子化主要是由於結婚率下降,有偶
者至少生一胎的比例沒降多少),立法時禁止近親結婚是有道理的。
除優生學之外還有另一個你沒想到的問題:如果輩份不同的近親生小孩,會紊亂家族間的
輩份。例如父女結婚生孩,子女與其母之間一方面是母子,但另方面從父的角度觀察卻是
手足。輩份亂了套,在繼承或扶養等法定權利義務方面會產生問題,這是民法希望避免的
。當然,現代人結婚未必生孩,生孩也未必結婚,這方面也許可以規定的更細緻。
總的來說,現行法律確實有許多是根基於所謂善良風俗或社會多數人的道德觀。民法是規
範社會關係的基本法,當然不能自外於社會。但刑法中那些道德入罪的罪名確實應該與通
姦罪一同廢除,例如血親性交罪(這條不能說是基於優生學,畢竟血親性交可以帶套、可
以外射、甚至可能是同性,這些行為都不會生小孩卻仍同樣受罰)。
※ 引述《coolnananana (躲貓貓不用找了吧)》之銘言:
: 雖然不知道這跟西施版有沒有相關
: 但主文還在的情況下,回文不算違規吧....
: 先說結論:開放同性結婚,就沒理由禁止近親結婚
: 一、以道德層面來看
: 在幾百年前,同性戀被認為是不道德的,是要被處死的,是要被化學閹割矯正的
: 現在社會風氣改變了,反過而用道德枷鎖來壓迫近親結婚?
: 道德從來不是一個壓迫人的工具,因為道德不見得是正確的
: 過去的女性不能參政
: 過去的有色人種沒有人權
: 這些當初是道德的事情,是合理的?
: 拿道德壓迫人絕對不是正確的事情
: 二、以價值觀來看
: 當初主張同性婚姻的口號為"love is love" 愛就是愛
: 這口號放在近親結婚來看,完全適用
: 不論是表兄妹 表姊弟 表姊妹 表兄弟 兄妹 姊弟 兄弟 甚至是母子 父女
: 通通都可以是love is love的範疇
: 覺得父女 母子結婚很扯顛覆道德? 那是第一點道德的範疇
: 跟love is love無關,不要拿道德說嘴,曾經的同性戀也是不道德的
: 三、以優生學來看
: 許多人拿近親結婚容易產生有基因缺陷的後代來反對
: 但是
: 同性結婚連後代的不會有,對於基因的延續更沒幫助
: 憑麼同性結婚可以,近親結婚不行?
: 如果易有缺陷的小孩就是禁止近親結婚理由
: 一般人結婚也會有機率產身缺陷小孩阿
: 要禁止的應該是缺陷小孩本身,而不是結婚
: 近親結婚還是有機率產生正常小孩的
: 要做的是立法強制墮胎,只要懷孕婦女產檢發現胎兒有缺陷,一律強制墮胎
: 這才是針對缺陷小孩問題的正確方法,而不是拿雞毛當令箭直接禁止結近親婚
: 近親結婚也可以選擇不生,採用領養的方式
: 以及最重要的,從優生學角度
: 對基因延續完全無幫助的同性都可以合法結婚了
: 容易有缺陷但至少可以產生後代的近親,反而被用優生學禁止?
: 然而我目前仍然不支持近親結婚,不是我雙標
: 只是我的標準一直不是公平正義
: 我的標準是法律
: 法律的功用是「維持社會穩定」
: 幾百年前同性戀族群不夠壯大,所以禁止同性節婚有助於社會穩定
: 如今同性戀的聲勢夠浩大,所以開放同性結婚
: 而現今主張近親結婚的還是小眾,所以維持法律的安定有助於社會穩定
: 因此我仍然支持禁止近親結婚
: 所以我承認現今法律就是在壓迫近親這群小眾
: 而love is love這口號也沒有這麼高尚,遇到近親結婚依然轉彎
: 修法純粹是為了維持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