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tjs45 (光頭爵士)》之銘言:
: 我朋友老王
: 在萬華散步
: 看到路邊女生很漂亮
: 給了2500塊問要不要交往
: 雖然語言不通
: 也不知道彼此名字
: 還是成了男女朋友
: 剛好女生住在樓上套房
: 所以邀請老王參觀她家
: 然後雙方情投意合下發生了關係
: 發生關係後老王突然覺得不適合提出分手
: 整個過程到底哪裡犯法了?
: 鴿子憑什麼開社維法罰單?
因為小姐懶得跟你在那邊套話應付警察
社維法小姐罰個幾千塊她再去接一單就回來了
還要跟你在那邊費時費力先套話幹嘛
弄得警察火大還更麻煩到時候天天來站崗巡邏才是自討苦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