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跟女朋友打炮到底犯什麼法了?

作者: violet1024 (一杯百合湯)   2024-10-16 10:21:03
※ 引述《gtjs45 (光頭爵士)》之銘言:
: 我朋友老王
: 在萬華散步
: 看到路邊女生很漂亮
: 給了2500塊問要不要交往
: 雖然語言不通
: 也不知道彼此名字
: 還是成了男女朋友
: 剛好女生住在樓上套房
: 所以邀請老王參觀她家
: 然後雙方情投意合下發生了關係
: 發生關係後老王突然覺得不適合提出分手
: 整個過程到底哪裡犯法了?
: 鴿子憑什麼開社維法罰單?
因為小姐懶得跟你在那邊套話應付警察
社維法小姐罰個幾千塊她再去接一單就回來了
還要跟你在那邊費時費力先套話幹嘛
弄得警察火大還更麻煩到時候天天來站崗巡邏才是自討苦吃
作者: scien (遠遠的忠)   2024-10-16 10:23:00
小姐只罰幾千嗎? 風險還真小
作者: twistfist (tf)   2024-10-16 11:32:00
主要是法律要寫死啊,小姐不認也不是無敵,警察還不是能主觀認定,當然最後大家都不浪費力氣認了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4-10-16 11:55:00
外籍有遣返問題,如果是短期觀光簽的就不痛不癢
作者: tbrs (小小光芒迷)   2024-10-16 18:49:00
小姐難怪都認 我肯定不認 1100跟阿婆我可要賺超過一天辛苦錢
作者: njunju (妞妞)   2024-10-16 21:56:00
很有道理
作者: luoqr (.....)   2024-10-17 06:53:00
有錢的叫風流 沒錢的叫買春 還得抓你
作者: basakazero (BaSaKa_MiriA)   2024-10-17 16:47:00
嗯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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