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2024年12月12日 10:59
3.完整新聞標題:
人夫外遇被妻抓包 小三繼續放閃每周約會1次!下場曝光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一名人妻控訴,丈夫阿強(化名)與公司女員工小花(化名)發生婚外情,平均每1、2個
月發生1次性行為,被她抓包之後,2人仍以每周1次的頻率相約見面,憤而決定提告求償
50萬元。桃園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並判小花應賠償人妻30萬元較為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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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強和小花交往的事情被發現之後,2人依舊沒有斷絕聯繫。(示意圖/VCG,與本案當
事人無關。)
人妻在判決書中主張,丈夫阿強是在2019年間結識女員工小花,小花明知丈夫已婚,仍自
2022年年末起,每周2天與丈夫在租屋處同居,發生性行為的頻率則是每1、2個月1次,她
直到2023年10月才知道此事,當下便要求小花不要再與丈夫聯絡。
人妻接著說道,沒想到2人仍以每周1次的頻率見面,相約一起購物、用餐、看夜景、散步
,小花甚至做出從後方擁抱、將頭靠在丈夫肩背上的親密舉動,2人還會一起前往女方的
租屋處,每次停留時間大1至6個小時不等,她無法接受,憤而決定對小花提告求償50萬元
。
面對上述指控,小花僅表示,人妻請求的慰撫金過高,希望法官酌情減少。
桃園地院法官認為,小花的行為確實破壞了阿強與妻子之間的幸福生活,侵害到人妻的配
偶關係身分法益,考量到雙方的身分、地位、經濟能力等因素之後,最終判她應賠償人妻
3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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